天门市工商局四项措施打造消费维权新形象

28.11.2014  11:38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消费工作转型升级,今年以来,天门市工商局不断强化新《消法》学习,不断完善维权服务机制,不断加大流通领域商品抽检力度,不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打造消费维权品牌新形象。

认真贯彻落实新《消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加大新《消法》的宣传力度,让新《消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局印制了新《消法》宣传资料1万余册,在3.15期间及日常宣传活动中广泛宣传,举办新《消法》培训班6期,培训系统干部职工360人次,市场主体负责人218人次,开展新《消法》法律知识竞赛2次。二是在市局于5月份组建了网络交易监管中队,挂靠消保分局,主要负责监管网络经营行为,处理网络交易消费纠纷,查处利用网络交易平台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健康发展,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了全市网络经济户口。三是及时受理、处理消费纠纷,特别是对涉及无理由退货、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投诉,组织专班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加强12315网络建设,确保12315“五进”工作规范运作。为适应消费维权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拓展12315系统应急指挥功能,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按照省局统一部署,今年,天门市局已实现省局和市局12315指挥中心之间、两级指挥中心与城西工商所及天门新城CBD12315消费维权站之间实现实时音视频互动互通。分别制定了《天门市工商局12315消费维权“五进”工作规范》、《天门市工商局12315消费维权“五进”工作标准》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并要求12315消费维权站使用统一格式文书,从机构名称、机构设置、基础设施、工作程序、规章制度进行统一规范,实现有章可循。市局12315指挥中心认真值守,全天候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按照属地管辖和职能分工,及时分流、转办、反馈消费者投诉。截止目前,全市已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113个,其中省级示范站9个,市级104个,建立消费教育基地2个;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83件,处理880件,处理率达99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6万元;围绕消费热点开展消费调查4次,发布消费警示12期。

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商品质量监测力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验是消保工作重中之重,是工商职能转变后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全力支持。今年,我局投入50多万元对建材、电动车、成品油市场、电器、电线电缆、农资化肥、服装鞋帽、通讯行业、金银珠宝、汽车配件、妇幼用品等专业市场进行质量抽检425个批次,其中合格188批次,不合格237批次,不合格率占56%。通过质量抽检行动立案196件,查处了天门某燃气公司销售不合格镀锌钢管系列案、叶某经营不合格成品油案件和3起农网改造中使用不合格电缆违法行为等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

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元月份,根据消费投诉举报热点及市场调查,确定将电动自行车作为今年首个整治重点,对全市市场上电动自行车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共抽检22个批次,其中不合格12个批次,不合格率达55%,共立案11件;2-3月,该局以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为重点,通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消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共抽检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51个批次,其中不合格32个批次,不合格率达63%,共立案26件;4-5月,该局针对服装行业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开展了服装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共抽检服装82个批次,其中不合格38个批次,不合格率为46%,立案32件;7-9月,按照省局工作部署,积极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对建筑材料市场经营主体进行了清理和规范,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共抽检49批次,立案37起,受理建筑材料类消费者投诉28件,及时处理2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万元;9-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学生消费维权活动,与市教育局、食药监局联合,对辖区32所中学和103所小学开展了新《消法》、食品安全、交通法规等消费教育课,对5所高中、12所初中、10所中心小学学生用品、蚊账、棉絮、校服进行了质量抽检,共抽检45个批次,其中不合格3个批次,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了退货和更换,受到了学生家长的称赞,活动期间共受理、处理学生消费纠纷23起,为学生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了对农村食品市场久治不愈的“傍名牌”、“山寨食品”等侵权仿冒及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专项整治,取缔无照经营食品22户;10月底,该局启动了“打假保节放心消费百日执法”整治行动,决心以“大巡查”“大抽检”“大整治”行动为两节消费市场安全预热,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