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工商局四项举措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10.11.2015  09:53

  今年来,市工商局党组深刻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思想精髓,坚持把法治工商建设作为全局性、综合性、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来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丰富监督手段,建立行政执法监督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领导高度重视,努力推动法治工商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牢固树立三种意识。局党组号召和要求全系统牢固树立三种意识,使三种意识成为系统干部职工共同遵循的价值取向。一是牢记“法无禁止即可为”。积极探索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目录外的一律不作为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法律没有禁止的事项都可以由企业自主决定。提请市政府研究出台《黄石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及《黄石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提示清单》,进一步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有力促进了市场主体数量、经营领域、经营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二是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对照行政执法基础工作是否扎实、行政许可是否严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是否规范、监管执法是否存在不作为和慢作为等六个方面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注重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警示教育,“一把手”亲自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使每一位工商干部时刻感受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三是牢记“法定职责必须为”。在系统深入开展“业务建设年”活动,为理顺执法体系,明确责任边界,厘清各级机构和岗位的职责范围,组织开展了对制度、工作流程大清理,初步实现了岗位责任标准化、服务质量标准化、考评体系标准化。

        (二)精选配强法制员队伍。为城区分局配备了专职法制员并明确经费保障,将责任心强、业务精、素质好的优秀干部选调到法制员工作岗位,出台了《法制员考核办法》,通过案卷交流评查、业务培训考核、定期跟班学习等形式,提升法制员整体素质。目前,全系统基层法制人员56人均为大专以上学历,本科或法学专业达到80.7%,市局法规科3人中1人具备公职律师资格,另2名同志一人为经济法学研究生、一名为行政法学研究生。

        (三)建立专职案管机构。将案件管理职能从办案机构中超脱出来,成立了市局、大冶市局、阳新县局案件管理中心,市局案管中心对市局本级、城区分局一般程序立案实行统一受理、合理分流,构建了流程监控、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的运转体制,强化了对执法办案的过程监控和事中事后监督,解决了系统长期以来存在的立而不办、大案小办、久拖不结、随意销案和多头执法等问题。

        (四)加大目标责任考核。坚持动态考核与静态考核、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重点以动态考核和平时考核为主的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核,并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在量质化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中的权重。年初,分别制定《2015年度县市分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市工商局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坚持将案卷质量评查结果直接计入各单位年终量质化目标考核奖罚分项目,形成规范执法的倒逼机制,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落实。

  (五)认真践行“五个一”要求。一是主持一次案件审理。各级成立了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审议委员会,凡以市局名义作出的罚没金额在5万元以上案件全部经过市局案审会集体审议。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每次亲自主持会议,今年以来,市局“一把手”主持会议7次,集体审议案件26件。二是撰写一篇法制宣传文章。“一把手”每年带头撰写法治宣传调研文章。今年,结合“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姜健局长在《工商导刊》上发表了《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市局其他领导也立足分管工作,积极撰写法治宣传文章,如针对一起行政许可案件的曲折诉讼经过,分管执法办案的领导撰写了《因一起登记诉讼案件引发的思考》。三是组织一次案件评查。市局领导多次带队参加案件评查工作。今年7月23至29日,市局分管局长再一次带队开展系统半年执法评议考核,每到一个考核单位,分管局长认真听取县市分局“一把手”对落实法治工商建设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县市分局法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亲自参与案卷质量评查,为基层法治工商建设工作提出指导方案,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宣讲一次法制课。8月3日在市局组织的系统执法骨干封闭培训班上,分管局长立足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当前执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误区,以《办理大要案件的几点体会》为题,率先向培训人员宣讲第一堂法治课,生动精彩的内容在全体培训人员中引起强烈反响。五是出一次庭或应一次诉。市局对省局《行政诉讼应诉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流程。目前我局正在应诉的案件有6起,都处在庭前审理阶段。明天,我局所在辖区西塞山区法院将开庭审理今年我局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届时分管局长将出庭应诉。

  二、落实四项制度,严密构建法治工商建设的监督体系

  (一)严格大案季度评查制度。下发了《黄石市工商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分的通知》,《万元以上案件交叉评查制度》,在去年执法评议考核和案件评查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了《行政处罚案件(卷)质量评分标准》。每季度由市局法规科组织对系统万元以上大案进行质量评查打分。截止目前,已完成了一、二季度案卷质量评查,对市局本级120件万元以上大要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并制发情况通报。系统各单位都分层逐级开展了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并及时上报了行政执法质量分析报告,全面分析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下步的整改措施。

  (二)严格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为与大案季度评查工作形成优势互补,各有侧重的良好局面,一是注重结合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行政处罚案件罚没物质管理问题,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暂扣款”问题;销案程序不规范问题,将其作为今年上半年执法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予以及时纠偏。二是注重对万元以下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切实做到“抓大不放小”,及时发现万元以下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的突出问题,督促“老大难”问题有效解决;三是注重行政许可领域的卷宗质量评查,将上次执法评议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作为本次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如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不规范问题,力求执法监督全覆盖。

  (三)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坚持有责必问。紧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涉法信访等行政争议背后存在的违纪执法、违法行政问题,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2015年,全系统共追责执法过错案件2件,处理涉案干部3人。二是坚持错案报告。对因行政执法过错、瑕疵引起的行政纠纷案件逐案释法评析,形成详细的评析报告,在及时上报的同时,组织执法人员交流学习。截止目前,系统累计释法评析案件5件,制发《法制链接》发布执法风险警示3条。三是坚持奖惩结合。明确规定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在80分值以下,相应扣除大要案奖励,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申报大要案奖励。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评查意见建议书》,督促办案机构整改落实。将评查结果作为评选“十佳办案能手”、“十佳优秀法制员”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制定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管理工作及操作细则(试行)》,对各执法单位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的录入及系统流程操作开展专门的培训指导,对各单位在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和解决。同时,积极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督办,今年3月下旬及6月上旬,分别对各单位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促进行政处罚公示率大幅提高。1-8月系统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744件,占应公示案件的96.5%。

  三、加大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法治工商建设氛围

  (一)广辟渠道抓宣传。一是围绕3·15纪念日,开展了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消费维权十大案例通报、12315开放日、315文明礼形象展示比赛以及霸王条款公开征集点评等活动。积极推进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秋季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校园行”,开展小学生消费维权主题征文、书画、手抄报比赛;先后成立家装、汽车、房地产等消费教育基地,开展10多期消费教育培训;在全市37个公交卡充值点设置12315  投诉举报箱,精心制作12315消费维权宣传片在公交车上滚动播放。二是围绕商事制度改革,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了登记制度改革政府新闻发布会,开展“工商新政企业巡讲”、“改革宣讲进高校”等活动,深入高校开展大学生创业引导、邀请黄石各主流媒体专门就“一证一码”  、“同城通办”进行宣传解读,广泛宣传改革政策。三是围绕新法新规实施,邀请省局广告处领导为新闻媒体、广告业主进行新《广告法》培训;通过12315微信平台全面解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广告法》十大亮点等形式,大力宣传新法新规。

  (二)丰富载体抓培训。一是坚持“一月一法,一季一考”。将30岁以下年轻干部全部作为必考对象。同时要求每次学法考试所对应的涉岗人员全部参加学考活动,将每个单位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纳入各单位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截止目前共组织学法考试3次,随机抽取人员参加考试350人次。二是坚持执法人员封闭培训。8月初,针对系统各单位正在办理和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件、新型案件和大要案件,在湖北理工学院举办了为期3天的实务封闭培训班。市局领导亲自授课的同时,还邀请了省局总队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长和其他地市州局执法权威进行有针对性授课,强化一线执法人员的办案技巧和实战水平。三是坚持丰富培训平台。创建了法制链线、公平交易执法、典型案件评析等专刊专栏,在去年搭建黄石工商法制QQ群的基础上,今年又建立了黄石工商法制微信群,将收集的全国工商系统执法办案典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等信息及时转发、分享,营造钻业务、重学习的浓厚氛围。四是坚持开展服务基层、上门指导。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服务基层、巡回指导”工作的通知》,每月定点深入基层开展上门指导。截止目前,已先后深入到7个县市分局解答热点、疑难问题58个,和基层办案人员共同讨论疑难案件9起,对基层疑难案件全程跟踪指导。

  四、基础不断夯实,法治工商建设取得明显成果

  (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顺利推进。一是全面推进“三证合一”。成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黄石市企业登记“三证合一”暂行办法》,自6月初开始先后在城区、大冶、阳新全面启动“三证合一”,周先旺书记和董卫民市长亲自为企业颁发首张“三证合一”执照,并对工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二是及时启动“一照一码”。争取市政府专门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两次“一照一码”专题部署会,在黄石各主流媒体专门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改革政策第一时间落地,截止目前系统已受理“一照一码”执照399份,已发放149份。9月10日,市委周先旺书记、分管副市长刘圣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给企业颁发“一照一码”执照。三是积极探索“同城通办”。自4月1日开始正式在城区范围内实行,目前共办理“同城通办”执照228份,受到社会一致好评。工作做法被省局《参阅件》刊发。湖北卫视《湖北新闻》及黄石各主流媒体都进行了专题报道,《黄石日报》还为此刊发多篇评论员文章,对工商部门自我革命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褒奖和肯定。

  (二)行政执法工作日趋规范。一是行政执法理念得到根本转变。干部职工对执法办案工作有了重新认识,经历了过去不敢办、不愿办、不会办案到如今的主动办、大胆办、规范办案的过程。二是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系统执法办案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全系统10万元以上大案近30件,100万以上案件3件,大要案例多次在全省系统作典型交流。执法办案经验在今年全省工商系统执法办案研讨暨上半年案件分析研讨会上作交流。三是案件质量得到明显规范。高频率,强考核的检查、督办、纠错、通报,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行政许可案宗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今年三月,在省法制办组织的全市十三家执法单位案卷质量评查中,我局名列前三名。今年4月,在全市法治黄石、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会上,我局作为五家发言单位之一作大会交流发言,四是社会效果得到明显提高。成功查处一批公用企业、房地产、物业公司滥收费用等涉及民生的大要案件,新型领域案件不断拓展。先后收到“利郎”、“苏泊尔”、“半球”等企业的感谢信,并多次得到市领导的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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