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四举措”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24.11.2015  14:06

为提升全市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咸宁市工商局按照“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的总体要求,通过“四举措”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是狠抓制度建设,着力规范干部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监督执纪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为此,市局结合全市系统实际,制定了《咸宁市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党风廉政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咸宁市工商系统基层纪检监察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任职条件和程序、职责权限以及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系统纪检监察督导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必须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6月16日至6月24日,市局成立了由纪检组长刘志坚同志带队,监察室、党办、法规科、财审科、督察队5名同志组成的检查组,重点围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三抓一促”活动推进情况、“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落实情况、行政执法办案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内容,对系统各县、市、区局及市直本级进行了调研检查。市局督察队每个季度对全市系统进行督查暗访,重点包括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等。同时,7月份以来,在全市系统开展“四项专项整治”  自查自纠。通过开展系统检查、巡察和专项工作清理,实现了全市工商系统纪检检查队伍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升。

三是注重健全内部监管,抓好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为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尽责,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有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9月1日,市局纪检组长刘志坚同志就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围绕  “廉洁、勤政、效能”六个字,对市局监察室三位同志进行了集体廉政勤政谈话。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做到“四要”:一要讲政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中央纪委、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及全省工商系统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和市局党组的工作要求,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严执纪。忠于职守,坚持从严治党、严肃执纪,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做“老好人”,坚决克服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三要守纪律。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意识,决不以纪律做人情,决不拿原则做交易,决不把执纪监督权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四要重追究。从严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拓宽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渠道。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力戒“灯下黑”。

四是加强人才建设,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9月份召开的全市工商系统纪检监察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上,市局局长、党组数据沈卜桂同志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遵守党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时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做到脑不昏、眼不糊、心不贪、手不伸、嘴不馋,做到既干事,又干净,做让群众放心、自己用心、部门和社会都欢心的纪检监察干部。选拔政治素质过硬、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加大培训力度,明确工作重点,把精力放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问责能力。

通过以上举措,在工商系统管理体制调整和职能转变的新形势下,全市工商系统纪检监察机构找准了工作方向,抓住了工作重点,坚定了工作信心,取得了较好地成绩。

(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