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得到市经改领导小组的肯定

27.06.2016  09:05

  6月23日,咸宁市召开2016年度经济体制改革及金融服务创新工作推进会议,市经济体制改革及金融服务创新专项小组24家成员单位参会。会议传达2016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全省改革工作会议最新精神,分配布置全市2016年重点改革任务和责任分工,并就2016年上半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

  咸宁市工商局副局长黄勇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从改革主要目标、改革工作成效和下半年改革工作计划三个方面简要介绍全市工商系统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得到市经济体制改革及金融服务创新领导小组充分肯定。市经改领导小组组长张善猛同志说,市工商局的商事制度改革是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亮点,切实做到了简政放权,也起到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作用。

  今年以来,该局抢抓改革新机遇,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把简政放权作为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服务创新的先手棋,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体制改革新常态,从简政放权、深化登记制度改革、加快工商注册便利化、推行工商登记负面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五个方面着手,不断推进经济体制及金融服务创新工作,取得良好成效。1至5月,全市新登记企业类主体3948户,新增注册资本(金)358.79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4.10%、158.44%。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将设在县市区的内资股份公司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委托县市区工商局受理、网上呈报、远程核准;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全部委托工商所直接办理、全程办结;将合伙企业、内资有限公司登记委托工商所受理初审、呈报办理,实行局所通办。同时,还取消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及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二是深化登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管理规定,对经营者从事前置审批事项的,坚持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核发营业执照;对从事非前置审批事项的,依法直接核发营业执照。对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的,严格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引导市场主体提高识别审批事项的能力,增强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自觉性。

  三是加快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同县通办”“同城通办”,实现网上提交申请、网上限时审核、窗口交验材料、当场核发执照。优化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今年上半年,市局积极主动为金融小镇建设服务,先后分别为通宝基金(湖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通宝(湖北)产业投资壹号基金、世裕股权投资基金咸宁有限公司实行绿色通道,专人服务,当天办结,使其能顺利在全市落户,受到企业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好评。

  四是推行工商登记负面清单管理。在全市推行工商登记投资(任职)资格负面提示清单、企业名称登记负面清单、市场主体住所 (经营场所) 禁设区域清单和经营范围登记负面提示清单,出台了《咸宁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先行先试探索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制度,推动各县市进一步优化住所登记管理政策,全面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系列新规,更多地减少对市场主体的束缚,释放创业场所空间,支持创业创新发展。

  五是在全省率先建立“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联席会议机制。2月16日,市政府以咸政办发〔2016〕9号文下发《关于建立“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市工商局局长为召集人,市工商局、市发改委等42家市直各审批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标志着“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工作轨道。

会议现场

咸宁市工商局副局长黄勇同志在会上作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