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工商局全方位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05.11.2014  10:45
 

  今年以来,襄阳市工商局坚持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监管执法为第一责任的工作导向,以法治工商建设为统领,以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以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在服务发展、市场监管、消费维权、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作为,不断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

  一、完善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法制机构。全市系统所有县(市)区局全部单设了法制机构,各单位法制机构的人员配备也都达到3人以上,其中市局法规科6人;二是实行法制员“委派制”。对全市94个基层工商所和未设置法规机构的38个局直属机构,实行法制员委派制,由上级机关直接委派法制员达到132人。通过把执法中的“运动员”和“裁判员”分开,促使执法权、监督权相对分离,由委派法制员担起“裁判员”的角色,推进执法监督日常化,常态化;三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按照“法制监督的中枢、答疑解惑的智库、风险防范的闸口、能力建设的标杆、领导决策的高参”的标准,不断强化法制机构、法制员队伍建设;四是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人员在依法行政中的“监督员、宣传员、气象员”等重要作用,由法制机构和人员提前介入各项执法事项的审查、全程跟踪监督各项行政执法活动,逐步改变当前行政执法监督“病后医病”的情形,变事后“救火”为事中“扑火”和事前“防火”;五是强化履职保障。以2014年度预算安排为例,全市系统共安排执法办案协作费和法规复议费两项专项资金1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法制机构和委派法制员的学习、复议、应诉、日常执法监督等。

  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一是为加强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结合实际出台了《襄阳市工商局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方式、范围以及责任追究的情形;二是明确划定行政执法的 “高压线”和“红线”,出台了《襄阳市工商局执法办案“十个严禁”》,严格落实《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三是为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先后制定了《襄阳市工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襄阳市工商局涉法疑难事项合议办法》等制度,对市、县两级工商局如何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行政权力规范审慎运行;四是为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大层级监督力度,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案件(卷)一案一评工作制度(试行)》,推进案件(卷)评查常态化、长效化;五是为严格约束自由裁量权,对涉及工商职能的288种违法行为,分别细化了具体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出台并向社会公开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意见》、《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六是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强化外部监督,制定了《襄阳市工商局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办法(试行)》,并在系统门户网站上建立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按照“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原则,重新梳理了各科室、分局、工商所的行政事权,完善和更新了各级各岗位及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严格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近年来,全市系统共追责执法过错案件5件8人,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健全完善“一支队伍办案”、“一个窗口许可”、“一个平台维权”的体制下的内部法制监督机制,由法规、监察、人事、督察、财务审计等相关业务机构联动,在行政许可、执法办案、消费维权、队伍管理等重要节点实行全方位的法制监督,提升法制监督实效;三是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以“一案一评”工作机制为抓手,主要采取以案件主办人员自查、法制员评查和层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将评查结果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依据,确保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近年来,该局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卷)在襄阳市政府组织案件评查活动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一等奖;四是深化复议能力建设,提高层级监督水平。健全完善复议工作制度,畅通复议渠道,运用和解、调解、听证式复议等多种方式审理复议案件,并利用委派法制员网络,延伸复议“触角”。由于复议能力建设工作成效较为突出,市局被省政府法制办确定为“全省行政复议创建示范单位”;五是设定行政执法质量监督考评指标体系,将系统各级执法单位的行政诉讼胜诉维持率、复议案件维持率、调解(和解)成功率和行政争议及行政纠纷依法妥善处理率等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加重考核分值,严格兑现奖惩。

  四、健全外部监督,拓宽监管渠道。一是借力人大政协评议、政风行风评议、行风热线、对外述职述廉等活动,充分发挥外部的监督作用,助推法治工商建设。对收集、反馈的有关系统单位在行政许可、执法办案、消费维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归集,查找薄弱环节,纠偏纠错,及时警示系统各级行政执法人员;二是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积极邀请社会各界代表作为监督员,参与对工商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的监督;三是重视媒体监督。把接受媒体监督作为助推“法治工商建设”的重要手段,对近年来媒体披露的相关问题,全市工商系统均能做到及时回应、及时澄清、及时办理、及时回复,及时问责,受到媒体和群众认可。同时,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了网络评价平台,方便群众从网上对工商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评价。

  (襄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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