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以岗位技能竞赛为抓手力促业务能力大提升

04.09.2014  09:57

  咸宁市工商局为了促进干部职工业务能力的快速提升,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市场监管要求,按照省局文件精神,在全市系统开展了岗位技能竞赛活动,营造了“学赶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得到了全市工商系统队伍整体素质大提升。

  一是精心组织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既是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形式,也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市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细化责任。联合市人社局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督察机构牵头,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的工商系统“岗位技能竞赛”组委会,制定了《咸宁市工商系统“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整个活动采取集中部署、分级竞赛、推荐决赛三个步骤进行。县级工商局、人社局负责组织初赛,市工商局、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复赛,并按择优原则选拔“岗位技能竞赛”的优秀选手推荐到省工商局参加决赛。

  二是科学谋划安排,全员积极参与。针对当前工作任务重、战线长、事情多的特点,该局一方面科学谋划,周密安排,使“岗位技能技能竞赛”活动与其他工作相互协调,互相促进,不致于相互碰车影响。中一方面按照学业务、强素质、争一流、当标兵的目标,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变“要我搞”为“我要搞”,因而大家挤时间、想办法,积极投身“岗位技能竞赛”活动之中。全局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领导讲课、讨论释疑等形式,分门别类组织开展了学习活动。市局各单位每天利用1小时时间学习《工商行政管理实用法规汇编》等学习资料,强化了基础知识学习,保证了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有效地提升了全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广大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是开展考前培训,夯实竞赛基础。市局各单位都注重把理论法规学习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夯实“两个基础”,实现“两个过硬”,进一步增强竞赛活动的激励作用和实际效果。如登记注册分局在开展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一系列培训工作,有的放矢,一举反三,联系紧密,学得深刻。法规科对全市系统办案机构负责人、分管法制、经检的副所长、法制员及办案骨干进行了《行政处罚法》、《程序规定的相关解释与适用》及《个体工商户条例》的专项培训。消保分局组织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2315工作规则》专题培训。经检支队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新形势下对市场监管的要求,对全市系统执法办案人员在新案件录入程序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培训,有效的规范了执法办案程序和案件录入程序。

  四是分门别类出题,精挑细选能手。针对本次“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涉及的业务门类较多,该局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组成出题组,着眼于提高干部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处理具体问题的水平,以本职业务工作为重点,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考试题目。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局首先进行业务技能初赛,按各专业考试成绩前十五名参加复赛,最终从复赛中择优推荐13名优秀选手(其中登记注册1名、执法办案4名、消费维权和法规工作各选拔3名、信息化选拔2名)代表市局参加省局的决赛比赛。同时向省局推荐了6个专业共22名优秀选手为“省级岗位能手”。确保选出的人员都是各个业务口的精英。

  五是严格考试纪律,确保公平竞争。严格考试纪律,保证选拔质量,采取各专业口集中统一考试,考试采取单人单桌,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和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场。同时考场设八名监考人员,分别由出题科室各派一人和督察队派二人监考。市局组成以局领导为主的巡视组,同时还邀请了市人社局的领导到现场亲临指导。考试完毕后市局专门成立阅卷小组,在督察队,监察室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阅卷,确保成绩真实有效。

  六是强化考核办法,明确奖励措施。市局对本次“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实行了奖惩措施,明确对6类“岗位技能竞赛”复赛成绩前13名的为市级“岗位能手”、 前3名的为市级“岗位标兵”、前2名的为市级“行业技术能手”,全市共评选出市级“岗位能手”78名、“岗位标兵”18名、“行业技术能手”12名,对获得荣誉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6类“岗位技能竞赛”复赛总分为1-3名的县级工商局和市局相关单位,由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分别授予“全市工商系统岗位技能竞赛团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称号。总分前3名的单位,市工商局在年度目标考评中给予加分奖励。

  七是注重结果运用,营造良好氛围。我局把“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的成果,与队伍建设、干部使用和岗位安排紧密结合起来,向“先进”学习,给“能手”压担,在全系统形成勤于学习、精于监管、善于维权、乐于奉献的比学赶超的深厚氛围,为切实做好工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