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五项措施”强化广告监管

13.10.2014  18:30

今年以来,咸宁市工商局为推进咸宁市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结合咸宁市广告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争取咸宁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促进了户外广告市场的繁荣。在广告市场的大力发展的同时,咸宁市工商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大对广告的监管力度,有效地维护了咸宁广告市场的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是依托信息平台,实现监管数字化。该局咸安区工商局充分运用湖北省工商所综合管理平台,通过管理平台分配、认领各所辖区的户外广告监管任务,制订户外广告巡查任务,确定广告巡查频次和期限,自动对逾期巡查进行预警。以百分比的形式,确立辖区户外广告登记、巡查到位、信息采集、统计分析等工作标准,参照标准对辖区户外广告工作的督查、发案、点评、分析工作予以数字化评,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

            二是建立档案户口,实现监管痕迹化。建立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广告市场主体的经济户口档案,实施分类管理。做到工作前有计划、监管过程有记录、监管对象有签字、工作情况有台账、工作结束有总结,确保户外广告监管工作每一个步骤和环节都有记录、有数据。同时,每一段时间对监管痕迹进行整理、分析,确定异常对象进行跟踪监管。(冯伟)

三是加强广告监测,实现监管联动化。该局成立了广告监测中心,各县市的广告监测中心也投入使用,全面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可同时监测4套电视节目、2套广播节目。中心配备的扫描设备,可对每日的报纸进行扫描存档,并可配合广告监测系统进行筛选识别。有效提高了对违法广告的监管力度,并通过上下联动,能及时发现并遏制违法广告的继续发布。

          四是强化日常监管,实现监管常态化。通过制定有效并具针对性的户外广告巡查计划,切实做好日常监管巡查,并针对广告从业人员法治意识淡薄问题,在巡查过程中加强《广告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辖区广告行业自律意识。区局每季度定期、不定期对各工商所户外广告巡查情况督办复查一次,并结合信息平台数据、监管痕迹进行点评,将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促使监管常态化。

          五是突出重点打击,实现监管长效化。对发布违法广告的重点地段、重点区域、重点媒体进行严查严管,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加大对广告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震慑从事经营违法广告活动的行为。制定目标责任制,对广告监管责任分级,分管局长、业务科长、工商所所长、专管员逐级逐层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位,实现对广告的长效监管机制。截止目前,该局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37起,发放广告预警通知书31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