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工商局“三大举措”推进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

12.07.2016  11:38
 

今年以来,鄂州市工商局紧盯商事登记改革便利化工作目标,着力推进全市通办、简政放权和行政指导工作,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是推进全市通办,实现准入“无障碍”。结合全程电子化试点,在2015年试点推进登记注册“全市通”办理模式的基础上,出台了《实行工商登记“局所联动、全市通办”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全市通办”,将“通办”重点由同一行政区划内的异地工商所登记,向非同一县级行政区划登记机关和公司制企业上转移,打通所有类型市场主体“全市通办”梗阻。上半年,全市采取异地登记、“全市通办”方式办理登记114件。

二是推进简政放权,实现许可“零距离”。进一步下放登记事权,将行政区工商分局登记事权下放至各改革新区,将内资股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受理初审权委托至各区分局,将内资、私营有限公司登记事权委托给各分局和改革新区,将内资、私营有限公司登记受理初审权委托给工商所,这些简政放权举措极大地方便了主体申请。如:梧桐湖新区成立的湖北中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湖北得康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维视医学影像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均在新区提交申请,实现了申请不出新区、许可不出园区。

三是推进行政指导,实现线上线下“同服务”。针对“三证合一”改革后市场主体登记申请书及提交材料要求变动大的特点,将各类登记所需的38种申请书全部制作了示范样本,将各类登记应提交的材料规范制作了26种“一次性告知单”,在全市所有登记窗口进行公示,办事人员只要参考样本就能保证其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同时,与有关部门建立了“三证合一”和“先照后证”交流QQ群;在市政府门户网、市局外网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同步更新了《办事指南》,为市场主体登记变更提供线上业务咨询、行政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