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局改革审批制度推行“两证合一”

09.09.2014  17:40

  从9月1日起,鄂州市局在全市范围内推动食品混合经营“两证合一”制度改革。

  一、为申报资料“瘦身”。申请人申请办理食品混合经营许可事项,以主营项目提供申报资料,直接在备注栏或经营范围中加注兼营的其他食品项目,不再附加其他资料。

  二、为审批程序“提速”。对于混合经营者的现场核查,将由主营项目监管人员进行,并分别按照其申请的经营范围进行逐一审查、同步验收。

  三、实行“两证合一”。以餐饮服务为主、兼营食品流通的,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加注“含食品流通”的经营范围;以食品流通为主、兼营餐饮服务的,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加注“含餐饮服务”的许可范围;同时经营保健食品和食品的,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加注“含保健食品”的经营范围,以证代单,彻底结束了食品混合经营“一店多证”的时代。

  (信息来源: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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