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局推行说理式执法取得良好成效

07.11.2014  19:25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黄冈市局积极探索科学执法新途径,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让当事人更加清楚地了解事实真相,有效化解行政执法争议,确保了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化、透明化及理性化,赢得了社会广泛好评。今年以来,全市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74件,未发生行政诉讼,2例行政复议案件均胜诉。

   一是熟悉法规知识,提升执法水平 。全体执法人员通过强化法律法规学习、现场执法交流、定期开展案卷评查等方式,精心研读相关法律法规,熟知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依法从轻、从重处罚的依据,促进业务水平的提升,增强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

   二是熟悉案件情况,拟定说理计划。 在每次执法办案前,执法人员分不同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详细了解被查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充分掌握违法事实及后果;拟定说理计划,明确说理要点,并对执法人员进行适当分工;对一些案情比较复杂,当事人抵触情绪较大的由局分管领导亲自拟定说理计划,安排布置参与说理工作。

   三是落实监督检查,践行柔性执法。 在监督检查中,坚持以人为本,主动与监管相对人沟通交流,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促使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执法检查,增强行政相对人的可接受性,尽可能减少行政相对人的对抗情绪。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向执法对象说清其违法事实和社会危害性,使其深刻认识自身错误。对未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一般程序性问题,主要采取说服教育手段督促其整改,坚决避免“以罚代管”现象的出现。

   四是注重理由依据,规范执法文书。 使用说理式处罚文书,突出对案件查处过程、证据列举及分析、陈述申辩及听证情况、当事人意见采纳情况、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理由和依据等部分进行重点叙述,强化说理论证,全面反映行政执法的程序和内容。案件事实表述要紧扣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展开,完整交待案件来源和查处程序,详细列举、分析取得的有效证据,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客观全面地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避免“生冷横硬”等字眼的出现,使执法文书成为提升行政处罚说服力与公信力的有力手段。

   五是突出说理重点,维护他人权利。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中,重点向当事人表明身份、执法原由和执法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在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时,重点说清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采取强制措施的必要性,以及当事人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救济途径等;在执行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规劝当事人自觉履行决定,指出不履行处罚决定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若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向其说清缓交、减免罚没款的政策。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主动与相对人沟通,摆明执法依据,及时消除对立情绪。

   六是开展行政指导,做好案件回访 。通过案后回访,与当事人、其亲属以及有关证人进行座谈,深入分析案发原因,查找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耐心向当事人讲解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其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确保违法行为得到纠正,杜绝再次发生类似行为。

  (信息来源: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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