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局把握四个重点做好信访工作

27.11.2014  12:26

  一是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各地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切实加强初信初访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所作用,提升化解初信初访的能力,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防止初信初访转为重信重访,避免问题积累、矛盾上行。

  二是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按照《荆门市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规定》文件规定,按程序和期限办理信访事项,及时受理、出具受理(不受理)告知书,按期答复,出具处理意见书。认真办理上级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及时就地按政策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并按要求向交办、转办机关报送办结报告。

  三是提升办理工作满意度。对国家信访局、省厅转交的待评价的信访事项,落实专人承办,及时与信访人取得联系,依照法律政策作出处理意见,并书面征求信访人满意度评价意见。主动邀请和指导群众上网对事项处理情况进行评价,面对面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取得信访人理解与支持,提升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及其结果的满意度水平。

  四是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高度重视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做到工作程序规范,及时化解矛盾。市局将适时组织交叉检查,对各地信访办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违法信访工作纪律、不按要求登记接谈、应受理而未受理、未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办理信访事项、不执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造成群众越级上访等不良影响的,市局将按照《信访条例》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