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局开展突出问题整治 强化履职尽责工作

27.08.2015  14:38

  8月18日,襄阳市局召开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暨强化履职尽责视频会,对全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全系统以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集中3个月的时间,全力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五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一要明确目标任务。专项整治工作将按照开展动员部署、县(市)区局自查自纠、市局督促整改、省厅检查核实四个阶段分步实施,重点整治在征地过程中损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征地补偿标准低于省政府公布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的问题和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不规范、工程建设质量低,工程项目规划设计不征求村集体及当地群众意见、不履行公示公告程序,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监理、业主管理单位不履职尽责造成工程质量低劣,不尊重农民意愿调整权属、强拆强占等问题。

  二要正视存在问题。会议指出,对照整治方案的要求,个别地方在征地管理上,仍然存在征地程序不到位、征地补偿不到位、“先征后保”工作没落实等突出问题。在土地整治上,从省厅专项治理督察组反馈的情况看,全市的土地整治工作还存在项目建设进展总体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不仅会影响到全市“十二五”期间267万亩整治任务的完成,更会影响到省厅对该市“十三五”土地整治项目计划的安排,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局应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迅速深入项目区调查了解,认真梳理每一个项目,切实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进行自查自纠。要强化“没有发现突出问题本身就是问题,没有查办案件就是失职渎职”的认识,从严查处一批违反征地程序、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资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低劣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挂牌督办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对专项整治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敷衍塞责的,要进行重点督办,严格责任追究,确保问题整改得到落实。

  四要强化整治措施。会议提出,相关责任单位要将有关问题拟定具体实施细则,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办落实;各县(市)区局要因地制宜,对查找出的所有问题,逐一建立整改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按照台帐式管理、销号式整改、跟踪式督办的方法,抓好专项整改。要以“群众满意、领导放心、社会肯定”为标准,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让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

  五要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打基础、管长远的要求,把此次专项整治与日常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纠建并举”,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堵塞制度漏洞,有效遏制类似问题的反弹和漫延,要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系统完备、相互配套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坚决维护被征地农民和项目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国土整治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