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局增强“三性”落实同级监督责任

11.08.2016  19:40

  近日,鄂州市局完成2016年上半年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考评工作,对相关责任人一一进行点评,指出存在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制定考核清单,增强监督针对性。局纪检组为局党组班子、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制定考评清单及量化细分表,将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细分为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工作、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等42项具体内容,作为监督重点,增强同级监督针对性。

  确定检查形式,增强监督科学性。由该局局党组会议确认每个班子成员的联络人,由局纪检组通过不同检查形式不定时地对联络人进行巡查,搜集班子成员集体责任相关资料,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固定考评日期,增强监督实用性。局纪检组定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前对同级党组及其班子成员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依据,确保同级监督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