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局“四个突出”加强土地矿产监管

11.02.2017  01:01

  突出重点抓核查。在土地变更调查阶段,从大量占用耕地的遥感监测图斑、临时用地图斑、设施农用地图斑、上报的拆除图斑以及重要矿种图斑中选取重点图斑进行核查,并将该地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日常执法监管,督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到位。

  突出时限抓查处。对能立即查处整改到位的,立行立改,对人对事迅速处理落实到位。对暂时难以整改落实到位的,要采取多种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对应予以拆除复耕的,要坚决拆除复耕到位,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突出问责抓整改。该局将根据省级检查验收结果,综合考虑违法比例排名靠前、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混乱、违法行为整改查处不到位等因素,拟定约谈对象,提请市人民政府对违法严重地区的主要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突出长效抓监管。在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查处整改力度的同时,着力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相关规章制度和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深化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处置,实行“批查联动、以清理促报批、以查处促规范”,不断提升国土资源保障保护供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