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局四个清单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06.11.2014  12:51
 

  一是梳理权力清单,让执法人员知道“干什么”。依照现行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分类清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权力等,并编制行政权力目录,进一步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推行监管清单,让执法人员知道“怎么干”。制定18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12项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制度;出台“十要十不要”职业规范和“十不准”行为规范,靠制度管人管事;列出8大类监管清单和120多条执法业务技能标准、执法行为标准、执法语言标准和自由裁量标准,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确保执法工作统一规范,杜绝执法随意性。

  三是建立负面清单,让执法人员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设置“负面清单”,明确禁止事项20多条,公布投诉电话,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坚决杜绝“三难”问题、“中梗阻”问题、“吃拿卡要”等行为发生,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确立对标清单,让执法人员知道“干成什么样”。制定《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标准卷宗标准》《常见案件证据规格及取证要求》,确立标准案、精品卷标准,让执法人员办案有遵循,学习有榜样。每月对卷宗进行一次汇总、纠错,从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程序、适用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案件考评并量化打分,形成“考评排行榜”;每年在全局开展精品案卷评选活动,将精品案件作为样板案件在全局推广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

  (信息来源: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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