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局不断加强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管理

01.08.2016  22:10

  近年来,十堰市局大力加强信用等级体系建设,建机制、立标准、重组织、严考核,不断完善对药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进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完善评定标准。结合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补充更新药械经营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内容,做到全面、客观、规范、公正。

  二是规范评定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完成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等级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书面通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

  三是加大结果应用。联系媒体、人社等部门,将评定结果在官方网站、报刊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引起公众强烈反响,同时对“黑傍”药店医保刷卡资格实行暂停,大大提升企业失信成本。

  四是强化事后监管。对评定为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的企业,按照不同等级加大年度检查频次,并实施约谈,通过实施信用等级“红黑榜”,使奖优惩劣制度化、常态化。

  2015年度,十堰市城区共计评定出严重失信6家、失信7家、示范守信17家、守信243家。下一步,十堰市局将严格按照《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实行统一量化评比,规范评比程序,全面、准确采集信息;客观真实进行评价,全面公开公示,做好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信息来源: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