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委公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宜昌市“四大家”领导班子按照“四个回应”的要求,在疏理立行立改问题清单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明确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向群众公开承诺,确保整改实效。现将《宜昌市委常委会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全文刊登,并将市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县市区“四大家”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予以摘登。
为做好市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着眼群众满意,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着眼推动发展,持续激发宜昌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成绩;着眼勤政务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整改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反对“四风”的思想自觉
1.坚定理想信念。市委常委班子及成员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必修课,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切实增强“三个自信”,坚定不移地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坚定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选择的思想,增强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科学信仰,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为实现党和国家宏伟奋斗目标贡献力量。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充实教育内容,丰富教育形式,拓展教育途径,建立健全教育机制,进一步坚定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责任领导:廖达凤;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加强理论武装。市委常委班子及成员带头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完整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精神实质,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提高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正确认识自己、不断改造主观世界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指导各级党组织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通过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专题报告会、研讨会等形式,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和各类知识学习。坚持学以致用,解决学用“两张皮”的问题,着眼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有针对性地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责任领导:廖达凤;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严明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增强政治定力。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宜昌实际,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定期开展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责任领导:吴静;牵头单位:市纪委;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加强党性锻炼。市委常委班子及成员要坚持以宗旨意识和反腐倡廉教育为重点,加大党性锻炼力度,在不断深化学习和严格党内生活中锤炼党性修养。防范“四大危险”,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强化忧患意识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思想保守、思维固化、精神懈怠的思想倾向,克服满足于现有成绩和经验、工作热情有所减弱的思想现象,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担当、坚持原则,遇到矛盾问题敢于直面解决。班子成员要带头抓教育、讲党课、作示范,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认真听意见,认真查“四风”,认真改问题,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解决党内矛盾,纯洁党的组织,增进党内团结,提高党性修养。在各级党校开设党性教育课程,分期分批组织各级党员干部接受党性锻炼。(责任领导:蔚盛斌;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市委常委班子及成员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反对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凌驾于组织之上,在班子中鼓励讲真话、讲实话,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集思广益,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常委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打造坚强领导集体。坚持观大势、谋大事,充分发挥市委常委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主要精力用于研究解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市委常委班子及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纳入常委民主生活会内容,定期组织分析和考核评估。(责任领导:马学军;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尽可能地腾出更多的时间,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多到贫困地区、边远山区和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去,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具体工作,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市委常委班子成员每年主持1至2个重点调研课题,拿出不少于2个月时间开展调研,为市委决策提供建议。(责任领导:全体市委常委;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建立并带头执行好领导联系企业、项目、社区,联系基层干部、党外干部、困难群众等制度,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市委常委班子及成员经常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和制度,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联系点不少于2次,与群众开展有组织的谈心活动不少于2次,每半年至少安排1天接待群众来访。认真总结推广“我为群众办件事”等活动的经验作法,不断深化服务群众的“宜昌品牌”,切实增强服务群众实效。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社情民意反映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突出问题综合协调机制等,不断探索完善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群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责任领导:王兴於;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8.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五年规划,加强各领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党建示范创建工作。加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力度。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政策、资金、项目向基层倾斜,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深入实施“领头雁工程”,突出抓好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积极稳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组织制度创新,巩固深化宜都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总结推广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工作。(责任领导:蔚盛斌;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16年9月)(三)加强勤政善政,切实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
9.进一步优化完善发展思路。坚持不懈解放思想,主动把宜昌发展放到全省、全国乃至更大区域发展背景下去谋划。积极抢抓长江经济带开发开放、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及时调整优化发展思路,超前策划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争取更多的国家和省级政策向宜昌倾斜。更加注重人本发展、协调发展、创新发展,坚决纠正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和总量的认识及做法,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招商引资考核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招商引资中的假、大、空问题。(责任领导:全体市委常委;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0.全面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不搞包办代替、“一刀切”和强迫命令。不断完善、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议事与决策规则,对涉及全局性的问题,事前要充分调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必要时实行公示、听证制度;需要进行民主协商的重大问题,讨论前要向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征求意见,进行民主协商;重视发挥各级党代表的作用,注意听取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系统梳理“一票否决”项目,严格规范使用范围和使用对象。(责任领导:马学军;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11.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遵循市场规律为前提,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为抓手,以调整产业结构为首要任务,加快形成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构建有利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推进机制、引导机制、服务机制和落实机制,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坚持创新驱动,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成长工程。制定出台加快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的支持政策和推进措施,将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纳入宜昌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统一部署。(责任领导:宋文豹、毛传强;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12.大力推进体制改革和创新。实施学习对接上海自贸区专项行动,推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投资制度、信用体系、行业监管、综合执法六大制度创新,实现区域、通道、招商、服务四大对接工作。进一步厘清市、区两级事权,加强事权下放、事权划分的前期论证和调研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六大千亿产业”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工业经济支持政策,强化工业经济考核奖惩,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全面推进“1+10”改革总体部署的落实,进一步探索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责任领导:宋文豹、马学军;牵头单位:市改革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13.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实施缓解企业“融资难”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政策扶持、政银企合作、应急帮扶、企业多元融资、民间融资、社会信用六大平台,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金融环境。实施服务重点项目专项行动,实行重点项目“首席服务官”制度、部门联系重点项目制度,构建重点项目推进效能在线督查平台,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和吃拿卡要、滥用职权、暗箱操作行为。(责任领导:吴静、宋文豹、马学军;牵头单位:市纪委、市项目效能办、市金融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四)坚持立行立改,着力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
14.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市委常委班子及成员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契机,带头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办急事、办难事、办实事。结合宜昌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宜昌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宜昌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宜昌市级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管理办法》等“1+N”的制度体系。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规范公务行为。加快制定完善并施行“三公经费”全面公开、公务接待和财务等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领导:全体市委常委;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接待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1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市委常委班子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引导作用,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实施办法》为重点,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激发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四风”的内生动力,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政治自觉。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带头严格执行八个方面“52个不准”的规定,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带头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改变陈规陋习;带头反对特权现象。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用权行为及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制度,始终把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继续开展全市党政机关会员卡专项清退行动,严格落实零持有、零报告制度。(责任领导:吴静、蔚盛斌;牵头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6.认真落实“三短一简一俭”,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严格落实“三短一简一俭”要求,按照务实高效的原则,规范会议活动审批程序,清理、归并、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完善政务内网建设,实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制和传递。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要带头自己动手撰写讲话提纲或进行即席讲话,带头讲短话、开短会,带头网上办公、批阅文件,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范围,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带头执行中央关于出国(境)考察的有关规定,不参加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境)考察。及时制定全市公务用车改革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全市节会庆典活动管理规定,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大型文娱体育活动、庆典、研讨会、论坛、展会、晚会等活动举办。(责任领导:全体市委常委;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外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17.加大反对“四风”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强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四风”的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分管系统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的了解、掌握和监督,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教育提醒。对管辖范围内“四风”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及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创造条件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正能量”,鼓励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开展民主监督。(责任领导:吴静;牵头单位:市纪委;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五)持续推进民生改善,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18.促进城乡就业创业。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和企业用工服务,继续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产能过剩中出现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适龄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扶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二次创业”,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深入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工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巩固和谐劳动关系;着力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力争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万元。(责任领导:宋文豹、刘学甫;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9.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最佳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决定》,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整合、统一、加强”为核心,深入推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溯源管理和诚信管理,强化对市场主体监管、责任追究和风险防范,探索建立具有宜昌特色的现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统筹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创建,打造一批食品药品放心品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责任领导:宋文豹;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食药局、市农业局;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0.加大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适龄人员参保续保率保持90%以上。积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全面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分配体系,探索共有产权保障模式,完善产权分配和上市交易调节机制,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完善孤儿保障制度。加快完善社会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农村老年人生活互助照料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40%。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保障标准与城乡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同步提高。(责任领导:宋文豹、毛传强;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房管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21.全面发展社会事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宜学之城”的意见》,突破性发展高等教育,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规划建设宜昌大学城。加快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扶持文艺精品创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城区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努力打造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水平,努力争创全省健康城市。落实国家、省“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创新规范计划生育社会化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扎实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扎实开展全市30个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和86个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切实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促进移民安稳致富。(责任领导:王兴於、宋文豹、廖达凤;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扶贫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22.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进一步彰显生态宜居城市魅力。强化山体水体保护利用,加快建设求雨台、城东、柏临河、卷桥河等公园项目,规划建设胭脂坝湿地公园,推进火车东站片区水景观建设,抓好主要道路彩色森林景观建设。全面推进点军绿色低碳生态新区建设。稳步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完成植树造林20万亩,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规划。完成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加强三峡库区、清江库区、长江沿岸等生态敏感区的保护修复。实施长江岸线治理工程。抓好域内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完成运河综合整治。强化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启动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监控和工业废气治理。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加强环境卫生监测和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突出问题。(责任领导:王兴於、毛传强、刘学甫;牵头单位:三峡枢纽港区、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水利水电局、市林业局;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3.推进社会治理改革创新。深化完善“一本三化”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在城市开展社区自治、社会组织培育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试验。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网格化管理的社会化服务。强化情报信息和稳定形势分析,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预防、处置大规模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健全领导包案制度,推动市、县两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突出治理重信重访,集中力量化解信访积案。探索解决农村“三留守”问题的有效途径。(责任领导:王兴於;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创新办;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加强制度建设
24.建立完善作风建设制度体制。聚焦“四风”问题,紧扣“四个回应”,紧密联系实际,承接贯彻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省委制定出台的制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新的制度,拟制定出台15项制度,已出台10项制度,在建制度5项,其中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已出台制度4项,在建制度1项;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已出台制度1项,在建制度3项;反对奢靡之风方面已出台制度3项,在建制度1项;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已出台制度2项。切实推动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为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不断强化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责任领导:马学军;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25.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细化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和落实的保障措施,制定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执行清单和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清单,增强责任内容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真正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整并理顺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职能,把更多的力量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上,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领导:吴静、马学军;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纪委;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26.建立完善作风建设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完善领导干部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探索构建科学有效的防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作风考核评价制度,在干部任职考察、换届考察、年度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工作中,加强对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考核,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量化评价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责任领导:吴静、蔚盛斌;牵头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27.建立完善严格控制和规范考核检查、评比表彰达标活动的机制。对各类检查、评比、表彰、达标活动进行清理规范。市级各类考核检查、评比表彰严格控制在中央和省规定的范围之内。加大对全市各地各部门考核检查、评比表彰达标活动的统筹管理,对给基层和企业加重负担的,一律不予审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没有实际作用的,一律予以撤销;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和不按审批方案举办活动的,严肃查处。改进考核办法,取消有关考评中是否发文件、开会、制度上墙等形式主义考核细则和指标。
(责任领导:马学军;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28.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市委常委班子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条标准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实施宜昌市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五年规划,探索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实践的干部成长、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办法。注重区分各地各部门实际情况,全面统筹干部年度考核、调研考核、专项考核、换届考核,综合分析巡视、审计、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群众举报等相关情况,克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唯GDP论英雄、干部考察“失真”、“失准”的问题。完善竞争性选拔方式,科学设计选拔程序,突出实绩晋升和岗位要求,认真解决“以分取人”、“以票取人”等问题。(责任领导:蔚盛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29.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干部联系蹲点村(社区)工作制度。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基层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狠刹基层干部“走读”风。要求做到“三个严明”,严明上班纪律,县市区和乡镇领导干部在法定工作日期间,除因公出差、开会或特殊情况经批准请假外,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严明住夜纪律,县市区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带头住夜,除开会、请假和出差等特殊情况外,每人每星期在工作所在地住夜不应少于4天。县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个以上乡镇,乡镇领导干部要联系1个以上村,定期到联系点指导工作,与基层干部群众交流谈心;严明值班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一般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责任领导:吴静、蔚盛斌;牵头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30.建立健全从源头上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机制。督促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建立健全履职尽责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优化服务细则,提高服务质量。继续深入推进治庸问责工作,坚决纠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拉关系走后门等问题。(责任领导:吴静、宋文豹、马学军;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31.建立促进干部履职尽责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察担当促有为”干部专项考察工作,防止和纠正“为官不为”、“廉而不勤”的倾向,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真正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担当体现在敢干事上、把本领展现在会干事上、把作风反映到多干事上。坚持实施市委、市政府公开问政制度。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一步创新治庸问责工作平台,拓宽渠道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公开问政活动。(责任领导:吴静、蔚盛斌、廖达凤;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四、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
32.严格按照中央群组发〔2014〕15号和鄂群组发〔2014〕38号、41号,鄂群办发〔2014〕16号等文件要求,不折不扣完成中央和省委确定的21项和28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宜昌实际,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市委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其中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专项整治任务24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专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专项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专项整治,公务用车问题、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问题专项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专项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专项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专项整治,拖欠群众欠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专项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问题专项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奢华浪费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专项整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纠正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宜昌实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和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新增2项整治任务:即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专项整治,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印发《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做到一项整治、一个工作方案、一个工作专班、一抓到底落实。(责任领导:吴静;牵头单位:市纪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五、加强整改落实的组织领导
将整改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汇聚力量,集中时间,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制,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各常委同志带头抓,在抓好个人整改的同时,加强对分管部门有关工作的整改落实。承担具体整改落实责任的市领导同志要认真指导、组织承办单位按照整改措施和要求逐一落实。各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明确整改要求。各牵头单位要在负责的市领导同志的指导下,会同承办单位进一步研究具体措施。对目标任务已经明确的,要细化步骤方法,按照时间进度安排推进落实;对加强制度建设的,要认真研究论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对需要长期抓落实的,要确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和目标,持之以恒推动落实。
(三)形成整改合力。牵头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及时跟进,做好情况汇总,定期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市委报告。各承办单位、参与单位要加强协作、主动配合、积极作为、务实作为、有效推进。
(四)加强督促检查。把整改落实任务纳入市委重要督促检查工作内容,各分管常委同志每月要听取一次情况汇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加强领导和指导。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联动配合,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对整改不力的领导干部和部门单位要进行问责,对群众不满意的整改事项要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重新整改。
(五)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做到每年研究制定一个年度优良作风建设、作风问题整改专项工作计划,市委常委会至少专题研究一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问题,每年召开一次以作风建设为主题的市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年对市委班子及各级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状况进行一次评价,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