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

30.05.2014  22:41

  在省政府法制办和荆州法制办的科学指导下,松滋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扎实工作,积极探索,创新特色,务求实效,高标准抓好试点工作落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促进和保障了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一、松滋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的初步成效

  1、认真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3月18日,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会议原则同意了市政府法制办起草的《松滋市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执行。同时,成立松滋市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全体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并形成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予以明确。《实施方案》涵盖了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政府职能、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社会矛盾的防范和化解等方面,具体由7个大项、20个子项构成。在内容上主要是作出原则性规定,并明确了责任单位,设定的各项指标是全市上下各部门及政府自身经过努力可以实现和完成的。

  2、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近年来,我市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逐年攀升。过去每年不足5件,2012年和2013年均达10件以上,今年截止目前已受理5件,办结2件。法制办现有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两名,在行政复议受理、审理、裁决、基础工作等主要环节上逐步规范。去年以来,我们启用了“行政复议专用章”,制作了“案件受理通知书”、“行政复议证据收据”、“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程序性文书。今年初,市政府专门配备了“行政复议听证室”。

  3、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团制度。我市政府律师顾问团工作已运行十多年,联络机构设在市司法局,顾问团分为5个顾问组,即工业兴市顾问组、新农村建设顾问组、城市建设顾问组、涉法涉诉顾问组、改革及信访问题顾问组,每个顾问组明确2至3名资深律师为成员,工作实行年度总结,年底由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司法局联合组织考评。为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政府常务会听取了法制办提出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的建议,拟出台《松滋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明确工作职责、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实行不定期工作方式,在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和调度下,参与政府民商事活动,依法、及时、客观提供法律意见,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服务行政决策、服务项目建设、服务民生工程,服务信访维稳五个方面提供了专业服务。

  4、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14年1月13日,松滋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推进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和城管综合体制改革的工作任务。目前,我市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市编委于2014年3月31日下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通知》。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市政府已成立调研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市长牵头,政府办、法制办、住建局、编办、财政局等部门组成,前期分别到荆州市城管局、十堰郧西县、襄阳老河口市实地学习考察,已形成初步实施方案,准备提请人大及政府常委会审议。

  5、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认真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我市持有“两证”执法人员1499人(行政执法证1181人,执法监督证328人)。今年随着执法体制改革、人员划转,我们积极为执法人员补办执法证共76人。二是定期对市直部门进行行政执法知识讲座,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三是开展一年一次行政执法集中评查。围绕“行政权力与服务事项清理,行政处罚案件评查,自由裁量权的细化,罚缴分离制和执法行为公示制”等方面,抽查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并对结果进行通报,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同时,认真履行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制度,严格遵守了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把关审查了政府招商引资合同等工作。

  二、下一步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措施

  我市将充分利用省政府法制办“联基层、办实事”和“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的契机,严格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项目化、责任化、时限化的计划安排贯彻落实,努力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竞进提质、升级提能,力争取得明显进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起草《松滋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请市政府研究。二是法制办牵头,对市政府及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政府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按照审批最少,服务最优,收费最低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使行政审批再提速、更便利。

  3、积极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一是调整工商、质监、卫生监督等部门职能,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运行。二是整合城市管理执法力量,实施城管体制改革,在调研考察基础上提出组建城市综合执法局的具体方案,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力争6月底前正式运行。

  4、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加大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面向公众“晒账本”;二是完善政府发言人制度,架起政府和人民群众有效沟通的桥梁;三是推进办事公开,拓宽办事公开领域。

  5、创新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以司法局为主体的律师顾问团作用;二是在政府法制办加挂“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牌子,进一步整合法律专业人才资源,为市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更权威准确的法律服务。(松滋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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