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32条”

03.03.2023  11:02

   降办事成本 减经营负担 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32条

  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子轶、通讯员郭姗姗)3月1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发布了《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要点形式提出降成本、优环境的“32条”。

  在帮助市场主体“降办事成本”方面共8条措施:登记注册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企业开办“210”(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出件”、1个工作日办结、0费用)标准服务将再提速;实现企业变更“一键通”——执照信息变了,许可证也能同步选择变更;推行“一照多址”改革,节省企业增设分支机构的时间和成本;深化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将“一业一证”改革行业拓展到25个以上;推广应用“鄂企通”企业码,实现在金融、政务服务和其他办事服务领域应用,推进“一码通查”“一码通办”、招投标“一网通投”等,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担”;全面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纳税信用级别较优的企业歇业可享“即时办结”;企业注销“再提速”,实现简易注销“一次不用跑”“一次办好”。

  为市场主体“减经营负担”方面,将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涉及市场监管、社保、税务、海关等事项年度报告实现“一次填报”,实现信息共享。同时,针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市场主体,将在武汉、襄阳、宜昌、鄂州、黄冈、咸宁、潜江等7个地方开展试点,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为新增市场主体腾出发展空间。

  同时,《若干措施》强调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将力破行业“隐形门槛”,加大垄断违法案件调查力度;聚焦水电气暖、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清费惠企”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等。

  为稳定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将开展“个转企”试点改革,针对大学生创业群体,联合推广“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折算学分”,打通创业服务“最后一公里”;2023年,我省将组织开展首届“湖北精品”认定,认定100个“湖北精品”,持续推进“万千百”质量提升行动;打造“你点鄂检”“湖北样板厨房”等示范品牌,各市州打造“湖北样板厨房”不少于50家,新建成全省食品安全县20个;为维护市场价格平稳和公平竞争,针对肉菜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开展2023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网络平台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监管。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