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积极推进市场信用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5.10.2016  16:09

  近年来,咸宁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统一部署,主动履职作为,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监管机制,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收到了改革发展并驾齐驱、监管市场活而有序的阶段性成效。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把准信用建设职能定位。去年10月中旬,国务院印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后,该局立即组织深入学习。今年元月,《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一出台,该局迅速起草贯彻落实举措,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成为全省第一个建立事中事后联动监管构架制度的市州,切实加强了部门协作,为事中事后监管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入常态化、科学化,8月下旬,在市政府主导下,该局组织召开了全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总结通报了前一阶段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情况,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同时,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信用监管业务培训,推动了事中事后监管在咸宁市开好局、起好步。

  二是强化工作举措,提升市场信用监管效能。咸宁市工商局根据“宽进严管”新形势,把信用监管作为全新的重要职能,改市场巡查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运用信用监管的手段将企业的信息向全社会公开,强化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管理。该局切实加强年报公示工作,夯实信用监管基础,通过严密组织、加强宣传、督导检查,强化责任,推动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圆满完成,年报率在全省排名第8位,保障了信用数据的全面与充实。同时,该局建立了包括全市129295户市场主体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了由全市工商系统124名执法人员组成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供系统随机抽选。在此基础上,还根据“双随机”抽查指导意见,制定了《咸宁市工商局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方案》,明确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所占的比例、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主体、抽查方式,从而改变了原来的普遍检查、无序检查、随意检查的监管模式。目前,该局已按比例随机确定检查对象370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3100户,企业600户,并将这些检查对象分配到市县两级工商所,正在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抽查结果将在网上公开。

  三是实行联合惩戒,推进市场信用部门共治。咸宁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积极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让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8月下旬,由省政府委托,工商部门组织研发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全省推广使用,该局在联席会议上演示了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组织市直单位和全市工商系统信息管理员进行了多轮应用操作培训,指导36家市直单位接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努力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企业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同时该局超前谋划,切实推进联合失信惩戒,提高市场主体失信成本。首先从工商职能出发,研究制定系统内部信用惩戒措施,依法对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登记注册、资信证明、品牌创建、政策扶持、信用评价等方面予以限制,让惩戒措施在工商行政管理领域首先落地生根。同时严格落实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建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对违法失信企业予以公示并实施信用约束和信用联合惩戒。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720户企业列入异常名录。一些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贷款、评先评优等方面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