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枝江市四措并举规范燃油补贴发放程序

16.09.2014  16:55

    新华网湖北频道9月16日电(刘卫东)截止到9月10日,湖北省枝江市按照省级资金来源已发放2013年度燃油补贴703万元,其中:城市公交行业129万元、城市出租车行业131万元、农村道路客运行业235万元、岛际水路客运行业208万元。

    为规避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的虚报冒领现象,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实不走样,市交通运输局“四措并举”规范燃油补贴发放程序。

    制定合理的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根据财政厅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科学测算,制定了城市公交车按标台补贴、城市出租车按辆补贴、农村道路客运按座位结合里程补贴、岛际水路客运按功率补贴的分配方案。

    建立严格的申报机制。根据《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城乡道路客运、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的申报程序为:补助年度终了后,由交通运输局组织市公交处、市运管局、市港航局分别对我市城市公交企业、出租汽车经营者、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农村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分品种油耗情况进行统计、整理、汇总、公示,经核实无误后,于2月15日前逐级上报上级交通业务主管部门。

    建立审查复核机制。建立了主管单位初审、主管科室复核、局办公会审批、市财政局审查的四方审查复核机制。审核内容包括:应享受补贴对象的营运证和登记备案信息是否相符;补贴年度车船增减、过户变动情况;客座位、船舶功率变动情况;享受补贴对象的开户行、开户名称和账号等个人信息。

    建立公平透明的发放机制。将审批确认的燃油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公示一周,经车船主签字确认后,直接将补贴资金转入个人的银行账户。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