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启动税务部门代征土地闲置费模式

04.08.2014  11:55

  为加强闲置土地处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天门市政府召开国土、税务、规划、发改、财政、监察等部门联席会议,研究税务部门代征土地闲置费模式。

  一是专班清理。由市政府组织纪检监察、国土、规划、发改、财政、地税等部门,成立闲置土地清理专班,定期对全市闲置土地进行清理,摸底统计。

  二是国土认定。国土资源部门对清理的闲置土地进行逐宗认定,并报市政府审核备案。对确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计算闲置费,向地税部门移送《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

  三是税务代征。地税部门收到国土资源部门《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后三个月内,依据税法等相关法规,据实向闲置土地企业征收土地闲置费,并上缴市财政专户。

  四是信息共享。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国土资源部门土地供应、闲置土地认定情况,规划部门规划意见,发改部门立项审查意见,税务部门闲置费征收情况,相互及时通报,信息共享。

  五是部门联动。在土地闲置费征收中,部门联动,互相配合。规划部门对认定的闲置土地未经国土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税务部门对计征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擅自减免;监察部门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跟踪问效、违纪追责。目前国土部门认定闲置土地16宗,测算闲置费500万元,并移送税务部门实施征缴;已倒逼10家闲置企业动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