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各宗教团体制定《规范开展教务活动基本规则》

27.08.2018  11:33

近期,宜昌市各市级宗教团体按照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全国、全省性宗教团体的教会规章,把规范教务活动管理作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一项重要内容,分别结合各宗教实际,制定了《宜昌市佛教界规范开展教务活动基本规则》《宜昌市道教界规范开展教务活动基本规则》《宜昌市天主教界规范开展教务活动基本规则》《宜昌市基督教界规范开展教务活动基本规则》《宜昌市清真寺规范开展教务活动基本规则》,并印发各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学习,张贴上墙。

      各宗教团体制定的《规则》,从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规定、加强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教育管理、规范财务管理防止借教敛财、严格执行《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等方面对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教务活动作出了详细规定和要求,其主要内容涵盖了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全国性和全省性宗教团体规章制度等各方面的新精神、新要求、新规定,为有效防范和解决当前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增强宗教界自律意识奠定了基础,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