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司法局关于该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法治文化是法律和文化的有机统一,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法治动力和发展方向。如何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培育公民信仰法律和崇尚法治的意识,以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推动法治建设的进程,是我们一直在积极思考并不懈努力的问题。一直以来,黄石市普法办都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在黄石市“六五”普法规划中,我们就明确提出“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文化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发展法治文化的机制”,“六五”普法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黄石建设的总体目标,始终坚持“传播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实践”的理念,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到社会文化工程中去设计、实施,有力推进了我市各项事业全面法治化的进程。
一、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一)以法治实践带动法治文化的传播。 “六五”普法时期,市普法办结合“法律六进”不同特点,开展法治宣传,弘扬法治文化。 在机关中, 每年举办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邀请武汉大学等知名教授来我市做专题法治报告,以提升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在学校中, 每年9月开展“平安校园行”专项行动,全市政法各部门深入各中小、中职学校作法治安全教育报告,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农村中, 开展的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普法惠民乡村行”活动中,打造“法治电影下乡”平台、“法治文艺小分队”巡演平台、“远教”学法平台及“村村响”智能广播普法平台,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在社区中, 我市“法律援助流动夜市”、西塞山区的“法律服务全覆盖”、黄石港区的“法律义工进社区”、铁山的“社区五大员”等品牌活动已深入民心。 在企业中, 开展了“服务发展、政法先行之‘法律进企业’大宣讲”活动,根据企业实际,满足企业需求,通过“点单式”授课为企业提供定制的法治宣讲服务,深受好评。
(二)紧扣各类主题, 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文化建设舆论氛围。 在每年“3.8”妇女维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4.22”地球日、“5.18”劳动者权益保护、“6.26”禁毒宣传、“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专题宣传;在我市旧城改造、集中拆迁的攻坚阶段,在市开发区优化投资环境重点整治活动中,在阳新县大王镇部分村民砷超标的应急处置期间等,我市积极联合相关部门走上街头,走进村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文化建设舆论氛围。
(三)实现了法治文化建设的多方融合。 一是实现了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相融合。 积极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加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力度,通过机关内刊、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因地制宜的形式,丰富机关法治文化内涵。 二是实现了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相融合。 将法治教育纳入课堂主渠道,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定期开展宣传教育;紧紧围绕校园整体环境与特色文化,通过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墙报、手抄报、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队会、法律知识征文、演讲、竞赛等活动,不断创新载体,使青少年时刻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 三是实现法治文化与群众文化相融合。 我市充分挖掘民间文化资源,鼓励民间团体、个人进行法治文艺创作,将法治元素融入到相声、小品、快板、说唱、情景剧、三句半等艺术表现形式中来,将法律知识艺术化、通俗化,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魅力与影响力。黄石港区打造了“法治之光”群众文化广场,不定期开展法治文艺专场演出;阳新县开办了“富川大舞台”,每周四晚免费为群众上演一台综合性的文艺晚会,其中,法治文艺节目倍受群众喜爱。
二、当前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市在法治文化建设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所做的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与法治黄石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工作合力需要加强。 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长远的工作,在尚未完全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的情况下,个别单位对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认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与自己无关,对法治文化建设的主动协调配合不够,对组织实施法治文化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法治文化建设的进展。
(二)内容形式不够丰富,文化融合需要加深。 法治文化内涵涉及到法治的体制形态、法治体系、法治思想、社会心理以及公民的日常行为规范等各个方面。现有的法治文化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来看,都较为陈旧,不能有效的吸引民众。法律与文化的结合点也未能得到全面开发,与机关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农村文化的融合程度需要进一步加深,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环境文化的融合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实践开展不够充分,法治惠民需要务实。 法治文化建设是为了培育出民众信仰法律的精神,培养出从内心认同法律,使法律内化为自己行为的一个部分的思维方式,从而达到构建法治社会的目的,可以让群众享受到法治黄石实实在在的成果。目前,法治文化实践活动开展不够全面,法治文化建设的“酵母效应”没有充分发挥,导致民众对法治带来的安民、富民、惠民的效果感受不深。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其效果不是一蹴而就的。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整合资源优势,强化发展合力,借助于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和实践,大力弘扬法治理念,
积极培育法治信仰,共推我市法治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核心内容。要通过各种途径使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理念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引导全社会自觉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观念,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想和信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
(二) 努力促进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道德和文化密不可分,道德和法治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在培育法治文化的全过程中,要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积极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
( 三 )大力推进法治实践活动。 把法治价值追求贯穿于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各项法治实践活动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坚持科学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严格执法,全力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坚持公正司法,努力增强司法的公信力;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 四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大力培育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文化,发挥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教育、熏陶、涵养作用,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建立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益的法治文化建设模式,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推广法治文化广场、主题公园、体验馆等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园地建设形式,推动在公共场所和服务窗口单位设立法治文化设施。按照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原则,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法治场馆、法治画廊、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使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社会各个方面。积极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农家书屋等阵地,逐步建立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
( 五 )丰富法治文化产品,打造法治文化精品。 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完善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机制,充分调动和利用各方面力量,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目标,大力推进各种形式、各个门类的,特别是适应新媒体、新业态,如影视动漫、手机等移动媒体的法治文艺作品创作,不断推出集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为一体,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充分利用具有地方特色的艺术形式开展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
( 六 )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等平台,集中组织开展宪法教育和群众性的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多种平台,广泛开展法学专家巡回报告、法治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演讲、以案说法、法治书画展等活动。大力开展各个层面的“法治人物”、“法治好新闻”等命名评选活动。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类组织创造性开展各类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 七 )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培育树立典型。 适时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培育和树立法治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示范点建设活动,培育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活动和法治文化个人典型。各地区之间大力加强先进典型经验的总结交流,通过深入学习典型经验,达到以点带面,全面发展。
( 八 )强化法治文化传播力度。 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传播法治文化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各类大众媒体,广泛建立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将法治文化宣传融入各种媒体宣传之中,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体的优势,大力开展公益性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利用大众媒体开办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法治宣传专栏、专刊、专版,培育一批法治宣传品牌栏目,增强法治文化传播的权威性、专业性、针对性,推动媒体法治宣传健康发展;积极发挥网络、手机等移动多媒体等传播载体和阵地的作用,形成全覆盖的法治文化传播态势。(黄石市司法局 黄石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