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五强化”

13.10.2014  11:56

(邬祯国)枝江市围绕“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的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企业经营、股权多元、市场运作”的思路,从规划、资金、建设、运行、水质等方面不断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建后管理。截至目前,该市共新建水厂8个,对原有水厂实施改造升级和管网延伸12处,完成总投资2.39亿元,解决25.58万人的饮水安全建设任务。 

强化规划管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乡镇为单位,以村为单元,按照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建厂的思路,利用规模化水厂进行管网延伸,辐射解决周边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在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时,综合考虑水源、水量、水质和周围环境等因素,突出对饮用水源的安全可靠性论证,确保水源布局科学合理、水质符合规范要求,并与区域供水、镇村发展规划相衔接。 

强化建设管理。一是项目法人制。市饮水办全面履行项目法人管理职责,项目所在乡镇均设有专管机构。二是招标投标制。对于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招标批准备案,委托有招标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三是合同管理制。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规范程序逐一签订合同,并在市饮水办备案。四是工程监理制。委托有关单位承担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保证了饮水安全项目规范运行。五是廉政监督制。在项目规划、招标、结算等关键环节请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在与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签定合同时一并签定廉政合同;在施工时聘请项目地监督员对施工质量及廉政情况进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强化资金管理。所有项目一律公开、公示,让项目区农民群众对建设基本情况一目了然。坚持政策宣传不放松,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的同时,还采取召开村组干部会、群众代表会以及致群众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政策、工程筹资筹劳方案,增强农民群众对项目建设的信任度,提高其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同时,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国投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由市饮水办专门专账管理,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入户材料费采取“一事一议”或“谁受益、谁负担”方式由乡镇统一以财政票据收取,实行财政专帐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强化运行管理。积极探索经营管理方式,将管理主体落实到位。推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相结合的业主负责制,已确定的运行管理者全程参与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并承担工程建成后的经营管理。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经营管理方式:一是原供水业主经营负责制。业主由原供水水厂承担,镇政府行文明确经营主体。二是租赁经营负责制。由镇政府牵头,受益村选派代表组建水厂供水协会,经协会推荐、并由三分之二以上用水户同意,将水厂租赁给能力强、懂技术、讲诚信的能人负责经营,行使业主权利。三是供水协会负责制。由供水协会行使业主职能。 

强化水质管理。市人大出台饮用水水源保护决定,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市政府划定水功能区划定方案,颁布《枝江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与管理办法》,把饮用水供水水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畴。各水厂配备有消毒设施,全天候投入运行;配齐水质检测仪器,严格按规定做好日常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学习培训,在选派员工参加上级业务培训的同时,坚持每年举办1期培训班,就工程管理、制水工艺、水质监测等进行培训,轮训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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