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六个明确”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

15.07.2014  16:48

  一是明确目标责任。利川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与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签订农村宅基地管理双向双轨目标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宅基地管理的工作任务、要求和职责,并将农村宅基地管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是明确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其辖区内宅基地管理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土地管控工作,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领导和国土资源所所长为直接责任人。

  三是明确执法责任。明确所辖村委员会、所属相关单位控制和查处违法用地工作责任,积极构建乡、村、组的土地监督管理网络体制,组织所辖村民委员会和所属相关部门制订具体的巡查控管措施,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加强土地动态巡察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依法处置。

  四是明确村级责任。建立村级土地协管员制度,对发现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将情况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所,因报告信息不及时和制止不力造成违法用地的,严肃追究村委会主任的失职责任。

  五是明确考评奖惩。实行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年终考评奖惩制度,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出色的乡镇予以奖励,对管理工作差且评选位于后3名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渎职职责。

  六是明确经费保障。切实加强村级土地协管员管理,落实村级协管员年度财政预算工作经费。以年终考核结果作为依据,建立村级协管员工作经费与工作业绩挂钩台账,明确奖惩标准,调动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