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全面完成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任务

30.11.2015  10:25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2014-2015年武汉市共有5个中心粮库、14个骨干收纳库约23万吨仓容纳入维修改造范围。截止10月底,已全部完成维修改造任务,并交付使用。

这次粮库维修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此,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市、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凝心聚力,共同推进,做到“三个严格”、“三个到位”:

  “三个严格”:一是严格布点原则。结合城镇规划调整、粮源状况,以及乡镇撤并等实际,对全市仓储设施进行规划调整,优化全市粮库布局及规模,做到便民利民。二是严格建设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粮库维修改造技术指南》的相关技术规范,以及省核查组核定的维修改造范围和要求,实行“两改造三提升”,即改造仓房、改造设施、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提升粮食储存科学化水平、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到标准不降低、质量不放松。三是严格审批确认。各区按照要求提出粮库新的布局方案,组织专家对上报库点逐一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将全市国有粮食承储库点由70余个精简到24个(含已经改造的5个粮库),并上报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列入全省项目库,形成了中心库和骨干收储库二级仓储体系。对项目库外的国有粮库,不再列入粮库改造范围,避免重复投资。 

  “三个到位”:一是责任到位。市政府和各涉粮区政府分别向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签订了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二是资金到位。在争取省财政补助资金的同时,各区多渠道筹集1300余万元配套资金用于粮库维修改造。三是监管到位。严格执行《湖北省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全市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竣工验收制度,并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管,确保粮仓建成、粮官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