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全力保障宗教活动场所汛期安全

12.07.2016  15:09

近期,黄石连降大雨、暴雨,局部地区大暴雨,大多数宗教场所属砖木结构,位于林区、江边、采矿区,安全形势严峻。市民宗局组织号召全市民宗系统闻“”而动,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强化责任担当,强化排险措施,确保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和信众生命财产安全,平稳度汛。

一是提前谋划部署,及时落实防汛应急措施。 5月份,市民宗局提前谋划,结合正在开展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整治工作,向各县(市)区、市级各宗教团体印发了《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宗教团体制定防汛抗灾工作预案,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做到预警及时、防范在先。7月4日,汛情发生后,又下发了《关于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展宗教活动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在汛期内,全市存在安全隐患的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展宗教活动。

二是突出人员安全,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和险情处置。 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周密进行部署,建立起民宗部门、街办(乡镇)、社区(村)、宗教场所四级管控网络和责任制。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汛期的密集巡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出现的险情,及时落实措施,及时进行消除,严防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内涝等自然灾害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在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安排专门人员值守、配备防汛器材,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人。截至7月6日,全市共转移27处场所教职人员和信众80余人。

三是领导靠前指挥,深入开展重点场所防汛督查。 为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汛期人员安全,7月4日至6日,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胡勇政和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长潘峰率领民宗局干部,上江堤、趟深水、入深山,先后来到西塞区、黄石港区、下陆区、铁山区的龙窟寺、下会寺等10余处沿江沿湖沿洼地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各地落实宗教场所防汛情况,现场查看险情,指导采取各项排险措施,当场劝散8名教职人员、信众撤离出地质灾害和洪涝危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