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供销社十项工作任务推进综合改革

22.04.2016  20:08

 

      近日,荆门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荆办发〔2016〕9号)文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荆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十项工作任务。

      一是创建乡镇“三农”服务中心。推广沙洋县官垱镇经验,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力争到2020年,“三农”服务中心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

        二是提档升级村级(社区)综合服务社。打造集经营性功能、公益性服务及便民金融、电子商务服务功能于一体,党务、村务、商务、医务、事务“五务合一”、“农民办事不出村”的村级便民综合服务中心。

三是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积极推进“市、县级电商平台+直属公司+村级综合服务社+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模式,着力打造“网上供销合作社”,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是探索开展农村金融合作服务。推进金融助农工程,推进与相关商业银行合作,在供销合作社基层经营网点开展普惠金融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社有龙头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

五是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村级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推广沙洋县拾回桥镇老山路翔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模式。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经济联合会,积极承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到2020年,全市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个,各类协会50个,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

六是推进传统经营服务网络改造升级。以“农一网”工作站、和盛农资连锁实体店等为载体,建立线上线下农资配送、农技服务网络,实行线上下单、门店配送,打造“智慧农资”。建设新型庄稼医院,开展网上诊断和咨询服务。到2020年,全市供销合作社新型庄稼医院达到100家,农资网点覆盖率达到行政村的80%,市场占有率稳定在70%以上,连锁配送率在80%以上。

七是着力打造新型基层社。广泛吸纳各类市场主体参股、控股基层社,推动发展生产、供销、消费、信用合作。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

八是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推进县级联合社民主办社、开放办社,把县级联合社办成基层社共同出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参与、实行民主管理的经济联合组织。落实县级以上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职责,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综合业绩考核机制。上下联动做实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各级供销合作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

九是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社有企业要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支持组建社有资本投资公司等资本营运平台,优化社有资本布局,重点投向为农服务领域。

十是加快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发展。以推进社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为重点,健全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社有企业分配制度及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制度。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产权、资本和业务为联结,推动社有企业相互参股或并购重组,培育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荆门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