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东宝区推行宗教工作积分制管理新模式

23.08.2017  21:38

荆门市东宝区有宗教活动场所11处,教职人员15人,信教群众2万余人。近年来,该区在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中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强化宗教工作管理,有效解决了部分场所管理制度不健全、开展活动不规范、教职人员素质弱等问题。

一是细化内容,规范化操作。坚持全面综合评价,分日常基础积分、奉献奖励积分、民主评议积分三大类进行积分。日常基础积分主要包括场所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制度落实、宗教活动组织、教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学习培训等内容;奉献奖励积分主要包括参与公益事业、开展志愿服务、扶贫帮困等内容;民主评议积分由场所管理人员、教职人员、信教群众进行民主测评,主要反映教职人员在信教群众中的形象、遵守制度规定等情况。

二是分类积分,精准化管理。立足场所管理、教职人员素质,分别设置积分标准,将宗教活动场所积分标准明确为18项69分,教职人员教育管理明确为10项31分,视落实情况相应得分或不得分;对参与公益事业、开展志愿服务、扶贫帮困等活动按规模、等级、成效等情况相应加分;日常基础积分占50%、奉献奖励积分占30%、民主评议积分占20%。通过实行各有侧重的积分标准,明确不同类型场所、管理人员、教职人员的积分细则,解决了以往“一锅烩”的管理粗放问题。

三是程序规范,科学化考评。坚持以场所为单位,建立统一的教职人员积分台帐,采取月积分、季度积分、年度积分与即时加分、扣分相结合方式进行。日常基础积分每月登记一次、通报一次,每季度累积一次,奉献奖励积分每季度根据现实表现评定一次、通报一次,年度评议积分年底由宗教教职人员、部分信教群众代表参与评议。90分及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70分及以上评为合格等次,60—69分评为基本合格等次,59分及以下评为不合格等次。通过累计积分和公开晾晒的方式,改变以往只进行年度考评的单一考评方式,促进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教育管理的制度化、经常化。

四是运用成果,导向化鲜明。树立“正向激励和反向惩处”的导向,对评为优秀等次的由区局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基本合格的场所责任人进行约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不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给予相应处理。通过实施积分制度,使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管理教育有了明确的尺子衡量,形成了互帮互带、相互竞争的创先争优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