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专题研究“山更青、水更绿”工作

07.08.2015  16:43

   8月4日,恩施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苏勇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山更青、水更绿”两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上,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分别汇报了“山更青”、“水更绿”工作情况,市园林局汇报了城市园林绿化及管理工作。市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局、城管局、新闻中心及“三办一镇”、屯堡乡负责人进行讨论发言,就两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苏勇指出,州委六届七次全会作出“美丽恩施”建设部署,集中力量实施林业生态重点工程,综合治山,让“山更青”;突出清江等水域治理,统筹治水,让“水更绿”。全市各乡(镇、办)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加大管护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苏勇强调,当前的工作与群众的期盼、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要深刻认识工作中存在的履责、措施、宣传、考核等不到位的问题,结合“六城”同创,找准问题、奋起直追,从小事、身边做起,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山更青、水更绿”工作。

  苏勇要求,在“山更青”工作中,要把林业作为产业来发展,做到坚持、坚韧和坚守,用开放的思维研究林业,发挥林业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精准扶贫工作,使之成为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的渠道之一,稳步提升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要尊重、遵从林业,敬畏树、热爱树,严格执法,加强保护,尽量少砍树,做好增绿、复绿,把城区绿化纳入“绿满荆楚”的内容。要加大宣传力度,号召社会、企业、自然人参与其中,引导群众在房前屋后栽植景观树、经济树。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苏勇要求,在“水更绿”工作中,要提高认识,突出规划引领,分步实施,综合整治。要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河长制”,在沿河两岸人口密集处树立监督牌,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工程治理力度,把规划做实、做好,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快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促进“山更青、水更绿”工作顺利开展。

  市领导罗永生、杨洪安、金德钧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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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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