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工商局创建综合监管示范街探索“严管”途径

18.07.2014  13:06

         
    近日,巴东县工商局为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动态监管与服务,探索基层高效有为的监管方式,促进基层工商所履职尽责,营造公平的经营环境、放心的消费环境,以工商所为单位开展红盾综合监管示范街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进一步创新基层监管方式。
    一、树立有为有位的监管理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活动”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行业、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指导力度,在网格监管、市场巡查等方式的基础上创新基层综合监管方式,以综合监管示范街为试点,逐步在各工商所推行基层综合监管管理模式。今年,是工商部门体制与职能改革相对集中的一年,如何适应新形势,做出新贡献,是摆在巴东工商人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该局认真领会改革精神,在不折不扣执行的同时,不等不靠,总结拟将移交的食品安全监管的成熟经验,并运用到其他行业的监管之中,基层综合监管示范街创建活动是该局创新基层监管模式迈出的重要一步。
    二、制定分步实行的实施方案,组织有序,保障得力。该局成立“基层综合监管示范街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向东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公平交易分局、经济检查大队、注册分局、消保分局、市场合同股、商标广告管理股、法规股、督察大队、监察室、财务股、各工商所所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领导上首先保障。按照“启动”、“摸底”、“指导规范、预警”、“查处”、“巩固”、“验收”、“常态化管理”、“考核”八个工作步骤,先搞好综合监管示范街的创建工作,再在全基层工商所普及。该局并根据示范街区的规模大小给予基层工商所增加工作经费,在经费上保证示范街区的创建。
    三、实行有奖有惩的考核机制,标准明确,考核明细。该局围绕“六个明确”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既“示范街设定标准明确”、“监管责任人明确”、“监管内容明确”、“创建标准明确”、“考核标准明确”、“奖惩措施明确”。1、“示范街设定标准明确”,各基层工商所上报的示范街区必须是经济繁荣的集镇上每繁华、商店集中的街道,并需申报县局审核批准备案。2、“监管责任人明确”,示范街必须明确两名监管责任人,并签好两级责任书,即县局与所长、所长与监管责任人签订责任书。3、“监管内容明确”,明确规定了八项综合监管内容,即加大对重要商品的监管力度,特别是九类重点商品;加大对涉危涉安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商标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广告的监管力度;加大对经营主体证照的管理力度;加大消费维权的工作力度;加强店容店貌的行政指导力度。4、“创建标准明确”,在创建标准上设定了7大项23小项20个100%的创建标准,使监管人确知自已应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干,确保创建活动不流于形式。5、“考核标准明确”,创建活动以百分制为基础,通过10大项考核明细,真抓实干,督导基层工商所创建活动落实到位,每一项的考核都需要监管人实实在在地去做,真真切切地去抓才能完成的,通过痕迹化管理,把创建工作做牢做实。6、“奖惩措施明确”,该局综合监管示范街考核结果与县局综合考核挂勾,70分以下的取消各项评先评优资格;综合监管示范街考核结果折算为20分纳入年终综合考核,按相应的经济指标奖惩和工作经费补充;在综合监管示范街内监管不力、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乱罚款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政规处理。这些有奖有惩的奖惩措施,增强了责任意识,激发了工商所和监管人的工作热情。(杨成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