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巴东公安局职工持枪杀人 官方:协警炫气枪失误

14.12.2015  08:52
正在医院抢救的王某 - 新浪湖北
网传刑事谅解协议书 - 新浪湖北
来源: n.sinaimg.cn
正在医院抢救的王某 网传刑事谅解协议书

  公众号为“心里不安的我”发出的一则“湖北巴东县村民王某被县公安局职工董世军持枪击中后死亡”网帖,经网络传播后,引起了广泛关注。12月13日记者从从巴东县公安局获悉,董世军系巴东县信陵派出所协警,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公安局职工持枪杀人”网上热传

  12日,公众号为“心里不安的我”发出一则“湖北巴东县村民王某被县公安局职工董世军持枪击中后死亡”网帖称,7日凌晨1点多,在巴东县城某KTV上班的沿渡河镇石喊山村九组村民王某(23岁)接到县公安局王某某的电话,让其到金东夜市宵夜,同行的还有信陵镇派出所几位干警。宵夜结束,都各自离席准备回家时,王某突然莫名被信陵派出所职工董世军手持枪支迎面击中正胸口部位,后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当晚11点死亡。

  网帖还称,事发次日,因事件涉及警务人员、非法持枪,县公安局急于调节董世军与被害家属的赔偿问题和结案。董世军已被刑拘,由其弟协调,因王某父亲王存新从未受过任何教育,老实巴交,在巴东县公安局和信陵镇派出所、信陵镇政府、沿渡河镇政府、石喊山村委轮番游说下,最终巴东县公安局以董世军失犯罪草草结案,并劝其签署有关不追究董世军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谅解书。 该帖文附上一份对应的《刑事谅解协议书》,内容显示双方达成协议,董世军家属赔偿王某家属62万元,记者注意到该《刑事谅解协议书》上并没有双方的签名。 该帖文一出,立即在网上热传并引发种种议论。

   当地称正在提请检方对董世军刑事逮捕

  13日,巴东警方发布信息称,7日凌晨,巴东县公安局信陵派出所协警董世军与王仁保等朋友宵夜后,董世军从私家车内拿出一支高压气枪摆弄,因操作失误导致气枪击发,造成王仁保受伤。8日凌晨,王仁保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当日,董世军被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办案民警称,董世军和王仁保两人平常关系比较好,当天晚上双方都喝了些酒,董世军向王吹嘘说有支很厉害的气枪,说罢从旁边的私家车内取出高压气枪炫耀,因操作不当引发此起过失杀人案。 巴东县警方相关负责人向楚天都市报记者介绍,此事发生后,巴东县警方迅速立案侦察,在按程序办案,并对当事人董世军进行了刑事拘留;对涉案气枪已送恩施州公安局进行鉴定;对参加当天饮酒的另一名民警已采取了停职调查的处理决定;巴东县公安局召开大会,以此事警示全县所有干警,重申管理警察队伍和从严治警的决心;对于已在拘留所的当事协警董世军,现已提请巴东县检察院,对其进行刑事逮捕。

  巴东警方称刑事谅解协议书只是民事赔偿部分 “网络上流传的刑事谅解协议书,那只是当事双方在第三方专业调解中心调解的民事赔偿部分,并不影响警方办案的进程”。巴东警方110指挥中心一位姓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见到的网络上的这份刑事谅解协议书写道:董世军及家属对于王仁保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事故处理费等,共计62万元赔偿给王仁保家属。王仁保家属对董世军行为表示谅解,自愿放弃对董世军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据巴东县宣传部门介绍,事发后,董世军家属积极与死者家属沟通,双方达成了协议,由董世军家属赔偿王某家属62万元。这个协议并不影响案件的本质。

  楚天都市报记者 刘中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