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局实施“2211”工程助力精准扶贫

26.10.2016  19:46

  今年来,枣阳市局坚持政策扶贫和职能扶贫相结合,聚焦全市77个贫困村,实施“两个优先、两个倾斜、一个扶持、一个保障”, 大力推进国土资源精准扶贫工作,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用地保障。

  两个优先:一是基本农田增补指标优先用于扶贫村。在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中,把符合要求的良田好地全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并责任到人,实施特殊保护,让贫困村农民耕者有其田,吃饭有保障。二是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给扶贫村。凡是涉及扶贫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企业用地等,只要符合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给予优先安排,及时办理用地手续。如积极参与华电光伏发电扶贫项目选址,帮助其完善相关手续,依法进行土地租赁、征用,为项目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

  两个倾斜:一是增减挂钩项目向扶贫村倾斜。深入扶贫村进行摸底调查,实地勘查和征求意见,经综合论证,将符合条件的琚湾镇芦坡村和吴店镇徐寨村确定为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项目帮扶,总投资700万元,涉及15个自然村258户。项目通过拆旧建新,农民搬迁集中安置,将有效改善村民的生活居住条件。二是土地整治项目向扶贫村倾斜。结合全市扶贫攻坚行动计划,优先在南城、环城、太平、鹿头、七方、琚湾、平林等乡镇(办)的12个贫困村安排6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约2.75万亩。通过实施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等,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将贫困乡镇、村居的低中产田整治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耕地面积、改善耕作条件,提高农田产能、增加农民收入。

  一个扶持:对扶贫村农民建房、设施农用地建设等进行政策扶持,农民建房占用荒山荒坡的,免费为其办理用地手续。养殖、种植等设施农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的,积极协助为其办理用地手续,助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一个保障:在实施精准扶贫工作中,始终坚持把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如在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扶贫搬迁工作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防止以扶贫搬迁为名搞“运动式”搬迁。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对拆旧复垦腾出的建设用地,优先满足农民新居、农村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并留足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确保通过增减挂钩实施扶贫搬迁的农民受益,推动扶贫村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扶贫搬迁农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