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工商局1号文件出台:为创业者送大礼

13.01.2016  10:13

荆楚网消息(记者 李柯 通讯员 彭为红 上官晓敏)2016年1月12日,记者从湖北省工商局获悉,该局1号文件出台,全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该文件分为五个部分共32条,其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新平台尤为引人关注。

个体户等直接到工商所登记

本着让投资人少跑路、就近办理的原则,省工商局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基层级工商部门的事权。

从1号文件出台之日起,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三类市场主体登记,由登记机关全部委托工商所直接办理、全程办结,为投资者带来更多便利。

省工商局将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下的私营企业登记管辖权下放属地工商机关;设在县市的内资股份公司登记由各市州工商局委托县市工商局受理、网上呈报、远程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由被授权工商局委托县市工商局受理、网上呈报、远程核准。

取消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及设立分支机构审批,这意味着,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广告业更便捷顺畅,对湖北广告业的发展是利好。

注册资本100万元的合伙企业可冠省名

大城市中心城区寸土寸金,昂贵的场地租用费令初次创业者望而生畏,省工商局再推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

在武汉开展商务秘书公司托管企业住所登记试点,在宜昌试点建立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登记制度,在襄阳试点探索住所集群注册登记有效办法,适时制定全省进一步放宽和简化住所登记的意见。

优化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投资者有了更多自主权,“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众多新词可以直接体现在行业里,让人一目了然。放宽合伙企业冠省名登记,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可冠省名。

这两个“大礼包”将大大减少因场地租金昂贵给创业者的束缚,给创业者更多的自主选择。

推进跨部门失信惩戒机制

为厘清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省工商局正在编制公布工商部门市场监管责任清单。

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和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工商部门今年将主动对接信用公示“全国一张网”,把企业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企业年报和自主公示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统一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到“应公示、尽公示”。

推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今年力度会更大。省工商局正在抓紧建成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制定政府部门监管信息互联共享目录及相关信息征集、存储、交换与共享操作办法,初步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推进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