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工商局采取多项措施促进红盾护农工作

11.03.2015  12:38
 

随州市工商局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开展“红盾护农”工作,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损农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广大农民用上放心、合格的农资商品,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作为服务“三农”的有力措施,统一思想认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层层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场合同监管机构牵头抓,相关机构合力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加大法律法规和农业知识宣传力度,充分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进行宣传,重点面向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农业科普知识、农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农资消费维权常识,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使农资经营者和广大农民了解农资市场的法规政策,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健全与农业、公安、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密切联系,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农资市场监管合力。严格依法行政,把工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到位,又要积极配合好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种子、农药等市场监管工作,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共同维护好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

四是加强抽检力度。以消费者投诉举报突出、新闻媒体曝光和各级工商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不合格农资商品及其经营者为重点,实行“靶向式”抽查检验。严厉查出不合格农资商品。对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该没收的没收,该销毁的销毁,不得以罚代管、以罚代刑。对查获的不合格农资要及时妥善处理,防止不合格农资再次流入市场。严厉查出不合格农资商品。

五是加强维权力度。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继续扩大农村12315维权网络的覆盖面,畅通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提高消费纠纷和维权申诉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能力,充分发挥农村维权站点的作用,及时依法解决农资消费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六是加强督办检查。采取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单位履行农资市场监管职责、农资案件办理流程和保障农资消费安全等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加大问题督办整改力度,确保“红盾护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依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加强“重点监管名单”制度落实。根据农资商品质量抽检情况和相关部门披露的农资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对反复出现的同一厂家、同一品牌,连续二年抽检不合格的农资商品,建立“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并及时向省局上报。各县市区工商局应根据省、市工商局通报的“重点监管名单”,结合本地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抽检情况,按要求建立本级农资商品“重点监管名单”。对本辖区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农资商品标称生产企业开展约谈和行政指导,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

八是加强经营者自律制度。加强农资市场开办者和农资经营者是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引导农资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按照省工商局统一制定的《湖北省农资经营者“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参考式样,监督指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诺等制度,实现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监管。(随州市工商局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