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工商局荣获“全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

14.07.2014  11:11

  近年来,黄石市工商局以全面加强法治工商建设为主线,以深化法制宣传、创新执法机制、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服务效能,取得明显成效,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先进单位,近日,又被平安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一、周密部署,稳步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成立了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一整套完整的工作计划和法治创建工作方案,形成了领导挂帅、部门齐抓、上下联动、法规主管的工作格局。先后印发了系统法治工商建设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明确法治创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制度,并制定法治工商创建工作考评验收标准,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自下而上地推进法治创建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学法普法环境。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5.18"职工维权日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的社会宣传。同时,开展"送法入校园"活动,在《东楚晚报》等当地主流媒体开辟"童童学法"等宣传专栏,强化青少年学法用法意识,以点带面,在全社会营造良好学法氛围。在各类活动中,该局共受理群众咨询120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册、悬挂宣传条幅2条。
  三、重视培训,提升干部队伍法律素质。该局将工商法制大讲堂、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红盾网上夜校等培训作为营造机关学法氛围的有效途径,并不断创新载体,完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制度、"一月一法、一季一考"制度等,邀请省局专家和本系统执法骨干对新颁布法律法规作专题辅导,举办了工商所长和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同时,还以内网平台《法制连线》、内部杂志等为载体,开设案例精解专栏、现场答疑,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四、强化效能,不断树立工商部门执法权威。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制发"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合法适当"。近年来,该局本级制定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向省局法规处和当地政府法制办上报备案,各县市区局也及时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及市局法规科上报备案,经备案审查,无一件与法律法规抵触而被撤销,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五、严格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办案、审案、管案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执法办案机制,制定系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规范、一般程序处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落实定期通报制度,严把案件核审关。同时,重点开展季度万元以上案件交叉评查,公布评查结果,强化督促整改,并将评选结果作为系统开展"十佳办案能手"、"十佳优秀法制员"评选的重要依据。
  (黄石市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