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电子证据取证中心正式揭牌

29.12.2016  03:33

  12月28日,“湖北省工商局电子证据取证中心”揭牌仪式在省工商局举行,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江汉主持,局长王永高、副局长李跃春为“湖北省工商局电子证据取证中心”揭牌。武汉、黄石、孝感、鄂州、黄冈、咸宁、仙桃等市工商局局领导及省局办公室、人事处、网监处、财务处、公平交易分局、经检总队、宣传中心、后勤中心、信息中心、广监中心等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经济检查总队负责人汇报了电子证据取证中心建设的有关情况。


  王永高在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建设电子证据取证中心,是推进工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适应市场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强化工商执法办案新手段的重要举措。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互联网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云存储、信息管理系统、即时通讯等技术运用越来越广泛,对市场监管信息化、现代化、智能化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倒逼着我们传统的监管模式必需实现方式的转变。运用电子取证技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加强执法办案手段,提升办案水平,是适应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迫切需要,也是从宽进到严管的一个手段。全国人大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明确了电子数据证据的法律地位。国家工商总局专门出台了《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工商部门电子数据取证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局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积极谋划,强力推动,两次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工作方案,先后组织有关处室到重庆、厦门等地考察调研,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项资金,加大设备投入。并对经检总队、信息中心等处室,精心筹备,密切配合,抓进度、保质量,按期完成电子证据取证中心建设任务给予充分肯定。


      王永高要求,一要提高专业技术水准。尽快开展专题培训,加强电子取证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的学习研究,培养一批专家骨干,为执法办案工作提供能力支撑。二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切实把建章立制作为建设、管理、应用电子取证中心的基础工作,主动向司法鉴定机构和相关认证的要求对标看齐,尽快取得认证资质。三要积极开展实战应用,真正把电子取证技术手段用足用好,查办更多的新类型、新领域案件,为省局和全系统执法办案强化技术支撑,推动大数据与执法办案有机结合。四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设备、软件一流,还做不到电子取证中心的一流,关键要有一流的专业人才,这是保障、是财富、更是根本。特别是现在执法改革,省级执法权力下放,我们的方向在哪里?服务、技术、人才、支撑才是我们的方向。


  仪式结束后,省局领导和参加揭牌仪式的人员参观了电子证据取证中心硬件、软件设备。
  湖北省工商局电子证据取证中心于2014年底谋划建设,2015年底开始设备招标采购,今年12月份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目前已初步具备了电子证据取证分析功能,可满足全省工商系统日常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分析的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