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工商局搭建“五个平台”助推执法办案工作

24.07.2014  10:06

  为规范案件管理工作,推动全市执法办案高效有序开展,提高执法效能,今年来,荆州市工商局通过搭建"五个平台",强化案件管控和指导,逐步实行了案件动态管理、资源共享、数据收集等功能。
  一是建立数据库平台,强化汇总分析。确立了案件管理中心集中收集全市所有执法数据的工作职能,案管中心在报表数据收集的基础上,增加了执法人员积分数据库、办案单位案件数据库、大要案件数据库、工商所万元以上案件数据库等日常统计台账,每个办案单位的当日执法数据都如实记录台账,一方面有利于领导随时掌握全市执法动态,同时案管中心对相关数据按月进行排名,以利于领导和办案单位甚至办案人员都能随时掌握动态数据,以保证执法办案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二是建立案源信息平台,统一流转分配。案管中心负责案源收集分配工作,各类投诉举报、信访申诉、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统一归口到案管中心,再由案管中心根据职能分工分配到各办案单位办理,12315根据职能和辖区流转的案件明细每周报案管中心备案。半年来,案管中心移送案源信息300多条,基本上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以来,市局各业务科室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40条案件线索全部移交案管中心,再由案管中心根据辖区管理和职能管理的原则,分转到各执法单位,使大家认识到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是在不断扩展执法办案领域,专项整治是案件线索的主要来源。上半年,重点组织开展了打击假冒名酒专项行动、"傍名牌"专项整治、大型零售企业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整治。
  三是建立动态管理平台,跟踪服务指导。对全市的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归档实行全流程的动态管理,专人负责对案件时限、归档日期、强制措施、审批规范等进行抽查和督办,对出现程序不规范、法律适用明显错误等问题及时通过网络、电话与办案人员进行沟通提醒。同时重点对案件的按期归档问题开展按月清理,实行一月一清理、一月一通报,对于严重超期案件直接指定管辖限期结案。半年来,共及时提醒纠正案件程序问题125次,下发二期超期案件清理通报,督办结案1398件,对7件超期案件实行了指定管辖。
  四是建立类案推广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在OA平台上创办《案件管理资讯》,不定期的编辑优秀、典型、新型、大要案件等有参考价值的案件信息在全市公布,以利于全市各办案单位互通有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同时积极开展案件调研,对一段时期内有争议的案件、疑难案件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探讨,如对汽车4S店是否为具有法定依据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和关于第三方商业贿赂案件的研究,形成文字材料,提供参考性意见,拓展办案思路。
  五是建立案件纠纷调解平台,成为裁判中心。案管中心负责对系统内各办案单位重复立案、多头执法、争抢案源、合作办案等案件办理事项进行统一协调,确保工商队伍对外执法一支队伍的良好形象。通过集中立案保证同一案件办案机构的唯一性、通过并案处理保证查处违法行为的全面性、通过指定管辖保证案件办理的时效性、通过纠纷协调保证内部案件流转的合理性。上半年,通过协调指导、指定管辖、并案处理等方式调解立案争议和整合案源信息12起,对内有效地促进了办案效能的提高,对外维护了部门的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