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工商局强化“五个建设”拓宽广告监管发展新思路

27.11.2014  17:02

 

            今年来,黄石市工商局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市局“四个更加、五个一流”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五个建设”深入推进广告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产业集群建设,谋划广告业发展新方向。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广告业发展的意见》后,该局迅速组建起一支由分管局长亲自带队的广告产业项目研究专班,通过组织企业赴“汉阳造”文化创意园参观考察、组织相关媒体单位负责人召开全市广告业发展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共同研究全市广告业发展方向,围绕“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部门指导,社会支持”的总体思路,打造了富有黄石本土特色的“华新遗址”文化创意园,并结合黄石历史文化、自然景观、人文气息、民间艺术等因素集中引进和发展了一批文化创意、广告策划、广告传媒、文娱创作等现代文化服务和创意企业,积极推动广告创意策划、设计制作等环节与其上下游产业紧密合作,旨在扩大广告衍生产品开发,延伸广告产业链条,形成鄂东南文化广告创意聚集地。

二、强化规章制度建设,构建广告监管新格局。今年,该局出台了《黄石市工商局大众传媒广告监测监管“五步法”工作制度》,从编制广告监测报告、建立违法广告台账、发布违法广告通报、移交违法广告案件、运用反馈处理结果五个步骤加大了对大众传媒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促进广告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广告监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强化广告监测与监管工作的衔接和联动,不断强化广告监管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分层分类综合监管”措施和办法,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有机统一,形成运转高效、协调顺畅、反映迅速、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信息技术建设,探究广告监测新模式。灵活运用和掌握国家局广告数据中心和省局数字化媒体广告监管系统两套监测设备,一方面借助省局监测系统24小时数据无间隙录入的优势对全市范围内主要媒体广告实行大数据式管理,充分掌握违法广告发布量;另一方面借助国家广告数据中心系统依托第三方机构监测细节的优势对自行监测中出现的空白区域进行筛查,填补自行监测中的节点遗漏。通过两套先进信息技术的优势互补,充分掌握违法广告发布动态和趋势,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现代化广告监测新模式。截至11月底,该局共监测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媒体全部类别广告156169条次,依法认定涉嫌违法广告7496条次,涉嫌违法率4.8%,较去年同期下降2.1个百分点,下达《责令暂停发布违法广告通知书》13期,停止发布所有媒体违法广告89条。

四、强化协作机制建设,搭建广告联合整治新桥梁。紧紧围绕全省范围内开展的“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集中整治”和“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集中整治”有关要求,积极加强与公安局、经信委等部门的合作,开展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各类门户网站、经营性网站33家,报送互联网典型违法广告案件2件;户外广告整治期间该市还成立了有政府牵头,工商、规划、城管、交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全市户外广告实行“每月一巡查、每季一考核”;同时该局始终加强与食药监局、卫计委、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广告进行综合治理,严厉制止以新闻形式发布广告的行为,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定期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截止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办广告案件100件,实现了广告案件办理率和办案质量的双提高。

五、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开拓广告媒介自律新领域。根据省局大众传播媒介广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该局迅速组织相关机构及媒体负责人开展学习讨论座谈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等,初步确立了以《办法》为操作规范,以黄石电视台、黄石人民广播电台、黄石日报、东楚晚报4家媒体为广告信用评价管理对象,以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县工商局广告监测数据及相关定性指标规定为媒介广告信用评分指数的黄石市大众传播媒介广告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实行每月进行一次评分,并以月度广告信用指数为基础,按半年度、年度为周期对媒介广告信用进行评价、定级和排名,再将评定结果及时、准确、完整地登录到黄石工商红盾网向社会公布。根据媒介广告信用评价当年度被评为A、B、C、D不同等级的,我们将按照情况分别采取表彰鼓励、行政指导、行政约谈、通报宣传部追究领导责任等措施,加强大众媒介自律,从源头上杜绝大众传播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黄石市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