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工商局多措并举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16.10.2014  09:44
 

今年以来,鄂州市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湖北省工商局“红盾护农”工作总体部署,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多措并举强化农资市场监管,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红盾护农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市局成立红盾护农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统一责任分工、统一协调行动;各分局成立了相应工作专班,“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所组织业务骨干组建农资打假执法队,认真落实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和专项整治任务。

二、规范市场准入。 全面清理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完善农资经营主体台账,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合法。

三、加大抽检、办案力度。 以消费者投诉举报突出、新闻媒体曝光和省工商局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不合格农资商品为重点,实行“靶向式”抽查检验,并依据抽查检验结果组织开展市场清查。同时,加大农资市场执法办案力度,依法查处农资市场假冒伪劣、虚假标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市局共组织了打假保春耕、打假保夏种、红盾护农保秋播三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肥料、种子的违法行为,三次行动共抽检农资商品114批次,查处不合格农资商品29批次。通过专项打假,农资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的利益得到进一步保护。

四、完善长效机制。 继续推进农资市场经营主体信息化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设。一是优化数据资源,加强农资经营主体标注、农资商品信息采集和抽查检验信息录入工作,并依托该信息化系统,整合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经营行为规范等监管信息,强化靶向式监管和可追溯监管,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执法效能。二是依据经营者守法诚信情况,对信誉好的市场主体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市场主体予以警示,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多次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查处,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农资经营户578户,1—9月共办理农资案件65件,处理农资申投诉13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