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工商局“四项措施”规范商品质量抽检

17.09.2015  12:35

日前,恩施州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

一是注重抽检的严肃性,严格按计划抽检。各县(市)工商局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抽检计划进行抽检,若计划变动,可通过季度计划进行补报备案,但严禁无计划抽检,随意抽检。

二是注重抽检的程序性、规范性,防控执法风险。各县(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抽检过程中,严格遵守《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和《湖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规范抽检工作程序,按章操作;按程序送达被检经营者;尤其是通过抽检形成案件的,注重案件的程序性、规范性、关联性,防控执法风险。

三是严格信息发布,注重抽检后处理程序。各县(市)工商局注重研判网络舆情,严格保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发布信息,及时发布抽检信息和消费提示,为消费者选择商品提供指引,强化社会监督;及时上报抽检情况和工作材料。

四是全面应用商品质量监管系统,提高商品抽检效能。积极应用湖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系统,与委托的质检机构做好沟通、衔接,按要求、按时限,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地录入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州工商局将对该系统的推广应用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年底对各县(市)的抽检任务考核将主要依托该系统进行。

(恩施州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