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工商局列“十项实事”落实法治工作

24.03.2016  10:35
 

为加强法治工作,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服务效能,今年,黄石市工商局结合系统执法现状,明确责任清单,落实法治工作“十项实事”。

一是加强案件核审,规范办案程序。坚持将案件核审作为规范一般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突出对核审案件的核审期限、送审条件、核审意见及建议等程序规范,对办案机构和案件核审机构严格要求,重点解决核审意见久拖不签、材料补正不及时等问题。同时,进一步规范案件文书制作,确保案件核审从立案、受理、核审到案卷归档各个程序都有完善手续,促进案件审核规范化管理。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案件质量。在系统各单位分层逐级开展万元以下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切实做到“抓大不放小”,提高基层办案单位对案件质量要求。在市局本级开展系统每季度万元以上案卷交叉评查,及时向省局、市法制部门报送行政执法质量分析报告,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三是完善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严格集体审议。根据机构调整实际,及时调整案审委员名单,修改完善《黄石市工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对案件提交程序、讨论内容、讨论方式、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具体规范,力求做到案审会议事规范、决议高效、执行到位。

四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合法高效决策。将重大行政决策纳入合法性和可行性审查范围。对已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依法撤销和修改。使规范性文件合法、可行、适用,并及时向省局法规处和市政府法制办予以上报备案,以确保执法监管服务依据合法有效。

五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升应诉水平。认真受理、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加大对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使行政复议决定得以真正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当事人、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坚持“服务基层,上门指导”活动,提供咨询保障。以市(县)分局为单位,采取制定服务计划、提前时间预告、问题收集反馈、现场互动交流,即时针对解答的方式。将基层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解答回应,现场指导,坚持开展疑难案件会商以及执法问题调研等活动,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服务。

七是扩大对外法制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以“3.15”4.26、“12.4”等特殊时间点为契机,借助户外广告、车载媒体、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以及消费教育基地等载体,积极扩大受众范围,广泛开展改革政策和新法新规宣传,帮助市场主体和消费者了解自身合法权益和和维权渠道,营造普法宣传氛围。

八是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提升队伍水平。坚持“一月一法,一季一考”活动,将学考活动与岗位练兵相结合,设置不同学考专题,确保学法内容的针对性、有效性,做到学法人员的全覆盖。坚持“法制大讲堂”,编辑《法制连线》、组织无纸化学法考试、发布执法风险警示等方式提升全体岗位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巩固普法成果。

九是加强法制信息宣传,树立良好形象。建立法制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法制员及时总结法治工商建设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市局法规科负责向省工商局、市法制办及社会媒体报送法制宣传信息,争取政府和社会公众对法治工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良好工商形象。

十是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将强化执法考核、责任追究与日常执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将执法评议、案件评查、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情况与年终量质化考核成绩挂钩,推动工商日常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黄石市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