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工商局六项措施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30.09.2016  16:37

一是优化受灾地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服务。支持受灾地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先照后证”、住所(经营场所)、企业名称、简易注销等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进一步提升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程度,降低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成本。提供引导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登记服务,支持受灾地区市场主体发展和创业兴业。

二是支持受灾地区发展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进一步放宽网络经营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支持受灾人员开办网店,拓展网络创业渠道和空间。引导实体经营者特别是小微企业,开设经营性网站或在第三方交易平台开设网店,发展多样化、多层次网络经营模式。

三是帮助受灾地区恢复和发展农村经济。引导受灾地区农民共同发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帮助受灾地区滞销农产品找到销售出路,减少群众损失。指导帮助受灾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四是强化受灾地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结合秋种冬耕重点时节,以肥料、农膜、农药为重点品种,加强“靶向式”抽检,强化受灾地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加大农资市场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查处农资市场假冒伪劣、虚假标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广告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正常有序进行。

五是维护受灾地区消费者合法权益。聚焦与受灾地区群众生活性消费密切相关的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家用电子电器商品、儿童用品等“四类商品”,以及互联网和电信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等“三类服务”,突出商品质量和相关服务领域中涉及消费者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问题,强化“靶向式”治理。

六是引导各类企业自愿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按照自愿原则,联系协调有意愿、有爱心的企业开展对口帮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捐赠农资或生产设备等。组织个私协会系统干部及会员参与当地党委、政府部署的救灾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通过上门走访、调查统计,了解当地会员受灾和重建情况,引导受灾地区会员维护生产经营秩序稳定、开展生产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