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公布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26.07.2016  13:02

近日,咸宁市工商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对现在行政职权进行彻底的清理、调整,出台了该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该权力责任清单包括了8大类236项行政职权,对照省工商局权责清单,共保留了204项、调整了20项、增加了12项、取消了46项行政职权。

一是全面清理自查,确认行政职权目录。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类别进行分类,对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以及同级行政机关之间、不同层级的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内部管理职权等进行全面梳理,最终形成了由4项行政许可、192项行政处罚、15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和14项其他权力事项组成的行政职权目录。

二是优化权力流程,提高规范运行水平。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逐条针对行政职权目录中的每项行政职权,制定职权规范运行流程图,明确职权行政主体、责任事项、职责边界,指定职权运行各环节的承办单位、岗位、人员,明示权力运行的基本方式、时限要求、服务承诺等,以刚性的条款和路径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及时对外公布,强化权力监督问责。经省工商局审核确认后,该局在市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和业务窗口,应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图和监督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系统内部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对不按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切实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