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五抓”举措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成效

22.06.2016  19:00

  今年3月,咸宁市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管科正式成立。在机构、人员等条件都非常有限的情况下,该局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在全面推进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总结出了“五抓”工作方法,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

  一是抓基础。依托网络监管平台,按照“以网管网”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一网一平台”的应用。利用市场主体年报工作,主动询问主体涉网情况,结合互联网搜索和实地核查信息,及时录入相关信息,逐步完善全市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利用“湖北工商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网”,为网络经营主体申请发放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指导其在网站的醒目位置予以加载贴置,实现亮照亮标经营。同时结合“红盾网剑”行动,积极开展网上巡查,对辖区入库的网络经营主体开展网络交易专项整治,检查网站(网店),做到巡查有对象、巡查出案源。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入库网络经营主体414户,已建档入库网络经营主体网站540户,其中内资企业330户,外资企业3户,个体工商户64户,农民专用合作社16户,其他网络经营者3户。

  二是抓宣传。按照省局《应用工作规范》,结合自身实际印制了《网监平台操作手册》,进一步推进“一网一平台”的推广使用。同时,通过不同的形式和方法,力求大覆盖和高强度,让广大的网络经营主体了解《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三是抓培训。通过分级、分层的培训,重点解决网监机构“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提高网监工作人员网监平台操作、案源查找、电子证据固定保持、监管创新等能力,使全市系统能更好的把握网络交易监管的新方向、新趋势,对全面加强网络交易监管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形成“边学习、边调研、边探索、边监管”的工作模式。

  四是抓查处。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深入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工商系统2016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工商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整合业务条线,强化部门协作;注重工作方法,提高整治效能;加强工作督办,强化社会宣传等方面,扎实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实地检查网站124个,网店60个,责令整改网站68个,责令关闭网站1个,停止平台服务网店2个;指导企业亮照亮标39个,开展网上巡查2497次,行政指导161次;查处网络违法案件23件,未按规定亮照亮标案件2件。

  五是抓维权。结合“红盾尖兵”“红盾护农”“红盾质量维权”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网络商品交易专项整治,以第三方交易平台、农村电商、跨境电商、电子商务门户网站、微信等个人社交平台为重点,严厉打击网络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该局网监科成立以来,已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10起,其中9起已办理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