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五强化”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

06.09.2015  09:49

为提高应对相关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联席会要求,结合咸宁实际,咸宁工商局于8月开始在全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涉安涉危各类市场主体1414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71份;立案查处5户;取缔2户。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一是领导重视。8月28日,召开了市局党组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全市工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成立专班。市局成立了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为组长,登记注册分局、商标广告科、市场合同科、公平交易分局、经检大队、督察队、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系统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登记注册分局。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局制定下发了《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局结合工商职能,从实、从细、从严对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仓库储运等涉安涉危的重点商品、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确保不漏一家企业,不留死角。

二、强化履职尽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清理工作。一是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源头防控。严格执行许可制度,从严规范涉安涉危行业的登记注册程序,对缺少前置许可文件或者许可文件过期失效的,一律不予登记,确保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有效。对检查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缺少后置许可或后置许可失效的,及时做好向相关部门抄告警示等工作。截至8月31日,市直共抄告1500起,涉及企业204户,个体工商户176户。二是按“谁登记、谁负责”原则,对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到期的情况进行清理,并及时下达《责令改正》,要求市场主体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三是对《省工商局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中要求的涉安涉危的重点商品、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检查,按户登记相关事项,实行“一户一档”,实行动态管理。对涉安涉危市场主体需持证经营的,无论是前置还是后置审批项目,均要严格审查,如实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排查一个登记一个,实行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消除,并做到清查有痕迹、问题有记录、整治有成效。四是利用抽查、年报回访、日常巡查等形式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清查。对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在年报回访中发现,咸宁市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一家企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危险化学生产经营活动。市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责令该公司停止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并督促企业对其用于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设备进行拆除。

三、强化上下联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一是按照《湖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属地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全面落实外资企业属地监管。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外资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赤壁市工商局对3户前置许可证件到期的外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局所联动,加强对涉安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查处。2015年8月24日,嘉鱼县工商局潘湾工商所在检查中发现,畈湖工业园有一家企业在生产的“双虎”牌油漆,涉嫌假冒伪劣产品。嘉鱼县局依法对该企业生产的“双虎”牌油漆进行扣押。目前,该案正在调查中。

四、强化部门协作,全面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深入排查辖区涉安涉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督促涉安涉危企业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加强与安监、消防、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共享,做好信息交流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加大工作协作和联合执法力度,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咸宁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立即整改有关企业一批突出安全隐患的督办函》(咸安办文〔2015〕39号)文件中涉及的九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我局责成属地县工商局进行依法查处,目前,通山县工商局已对通山县某煤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取证。

  五、强化双重督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市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一是县(市、区)工商局不定期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排查工作进行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导致被问责的从严处理。二是市局组织督察、监察对各县(市、区)工商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暗访,对整治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勇带队到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企业进行检查

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勇带队到从事油漆、化工品销售的个体经营门店进行检查

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勇带队到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拆除

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拆除生产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