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举办全省主要媒体新《广告法》培训班

07.12.2015  12:47

              12月4日,省工商局在汉举办全省主要媒体新《广告法》培训班,全省各级主要媒体负责人、广告部主任共190余人参加。楚天都市报、楚天交通广播、孝感广播电视台、宜昌广播电视台负责同志结合本单位广告经营实际,就贯彻实施新《广告法》作了交流发言。


          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江汉指出,本次培训班主要目的是总结交流新《广告法》正式实施3个月以来的一些新的情况,加强虚假违法广告严管严控,有效推进新法贯彻实施。李江汉提出,一是要充分认清形势要求。“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对全国各级媒体广告发布情况实时监测,任何虚假违法广告都无所遁形,各媒体在广告经营活动中,要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坚持正确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杜绝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切实维护党媒形象和自身声誉。二是学懂弄通法律规定。只有媒体真正重视了、学懂弄通了新《广告法》,经常性地挤出时间来学习研究法律,才能保证新《广告法》有效贯彻实施,才能长期保持全省广告市场良好秩序。三是严格履行审查责任。新《广告法》进一步细化了媒体的广告审查义务,媒体要自觉履行广告“三级审查”制度义务,切实把好广告发布审查关。四是积极探索转型升级。媒体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媒体传播形势变化,积极探索,大胆改革,做好新旧媒体融合发展,主动调整经营方向和经营结构,多做品牌广告,多做优质广告,推动媒体转型升级。


  新《广告法》9月1日正式实施,三个多月来,我省的广告市场秩序总体持续向好,广告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前段,省政府副省长甘荣坤在省工商局广告监管工作情况报告上作出批示:整治有力,成效显著,应予肯定。下半年要以新《广告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维护我省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11月17日,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梁伟年、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茂亮分别作出批示,对今年以来媒体广告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工商部门继续加大媒体违法广告整治力度。
  此次培训,省工商局广告处主要负责人就新《广告法》要重点把握的问题进行了讲解,着重讲了广告的基本准则、行为规范、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罚,以及媒体的审查责任和工商部门的监管责任。本次培训班时间安排紧凑、课程内容针对性强,在全体讲师、学员与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
  下一阶段,全省工商系统将深入贯彻实施新《广告法》,以“国家广告数据中心”的运行处置为抓手,突出重点媒体、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对虚假违法广告实行严管严控,进一步净化全省广告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