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海波同志在全国总社经济发展工作会上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讲话

18.12.2014  13:52

 

12月3日,栾海波同志出席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经济发展暨统计工作会议,并就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作了重要发言。主要讲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取得的成效,二是新型合作示范项目面临的新要求、现实压力和改革发展思路,三是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管理工作的几点具体要求。

一、扎实高效,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探索前行,初步确立了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的定位和基本政策框架

2009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正式启动了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这是对供销合作总社发展与改革的巨大支持。但刚开始时,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叫什么、是什么、干什么、遵守什么、怎样运行等,都等待我们去回答。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工作目标,牢牢把握供销合作社发展改革的基本方向、重大举措,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初步确立了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定位和基本政策框架。

1. 叫什么。 2009-2011年笼统地称供销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011年开始称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并逐步增加和明确了分类项目名称,即新型合作示范项目下设三类项目,分别是:一般项目、产销对接项目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项目。

2. 是什么。 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是指为发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连接农业、服务农民,在带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优势,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由供销合作总社组织地方供销合作社实施、地方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参与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3. 干什么。 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力量,是供销合作社实现为农服务宗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其它项目相互配合、协调发展,发挥示范、服务作用,共同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4. 遵守什么。 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从项目前期工作、评估论证、审定审批、到资金拨付、工程实施、检查验收、建后管护等各环节的程序规范和相互制约机制。

5. 怎样运行。 在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制上,在联席会议制度下,自觉接受国家农发办的指导和总社党组的指示精神;在开发和管理模式上,实行资金管理和项目开发有机结合;在资金分配上,根据定额法和因素法,实行奖优罚劣,科学分配;在项目管理上,实行了分级负责的项目规划、申报、评审、建设、验收和管护制度。

(二)扎实工作,项目建设和机制创新成效显著

1. 真抓实干,项目建设取得可喜成绩

2009年,中央财政正式启动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当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4000万元;2010年翻了一番,达到8000万元;2011年迈上1亿元台阶,达到1. 4亿元;2012年、2013年更是相继迈上2亿元、5亿元台阶,分别安排2. 6亿元、5. 0亿元;2014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启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项目,继续大幅度增加对供销合作总社项目的投入力度,共安排中央财政资金5. 8997亿元。这样,2009至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共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6. 0997亿元,用于扶持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年均增长超过70%,大大高于同期全国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增长幅度。

1 )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出了贡献。 2009 - 2014年,立项扶持新型合作示范项目1699个,预计新增农产品生产能力约5212. 3万吨,新增农产品加工能力约289. 78万吨,新增交易量近670万吨。不仅丰富了居民“菜篮子”,更为保供给、控物价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 )发展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贡献。 通过项目实施,扶大扶强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据统计,2009-2014年,直接带动农户近250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超过200亿元。

3 )发挥了示范作用,为农业综合开发探索扶持农村合作组织的有效途径做出了贡献。 供销合作社有完整的组织基础,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有优势和网络。2009-2014年,供销合作总社将60%以上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1646个。通过扶持,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向规模化、品牌化迈进,管理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逐步成为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样板。

4 )增强了自身发展后劲,为推进供销合作系统改革发展做出了贡献。 2009-2014年,供销合作总社将约30%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用于扶持供销合作社控股或参股的龙头企业,支持其改革发展,有利于这些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后劲,为供销合作社实现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提供了保障。

2. 开拓创新,打造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升级版

1 2012 年启动产销对接试点

为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供销社)行业特色和优势,拓展和深化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建设内涵,促进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农副产品产销对接模式,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012年起,增设产销对接试点项目,当年即安排中央财政6000万元,安排了10个试点项目,2013年进一步加大了产销对接试点项目投入力度,共安排中央财政1. 86亿元,立项扶持了31个试点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产销对接项目是在一个县域或相邻几个县域范围内,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以从事农产品流通、加工的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龙头,组合4—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结成利益联合体,以促进产业链的有机联结,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助农增收、稳供保价为目标,共同申报和实施的产加销组合项目。开展产销对接试点工作,是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的重要创新,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有益尝试。

2 2014 年启动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

为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作为传统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依托供销社面向农村、连接农业、服务农民的优势,构建以供销社为载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14年起,启动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并安排中央财政资金9000万元,立项扶持了13个项目。

支持供销合作社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构建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综合服务与专项服务相协调的体系,确保全程覆盖、可持续。就是要坚持以服务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为目标,以市场化服务为导向,以契约式委托服务为手段,与农业经营主体形成紧密的利益连接机制,在有效服务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使供销社成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市场化经营实体。

二、认清形势,准确理解新型合作示范项目面临的新要求、现实压力和改革发展思路

(一)新要求

1.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出发,对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做了重要部署,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汪洋副总理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明确指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农业可持续发展不仅仅是农业生态的友好,环境资源的可持续,要还包括农业经营主体的可持续,要有新型的农民和农业新的组织方式,还要有农业的竞争力。

2.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提出要从“把握一个总基调,明确三项硬任务。落实三大推进措施,构建一个保障体系”来深入思考,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一个总基调”即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转型为着力点,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三项硬任务”即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三大推进措施”即优化农业综合开发布局,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创新农业综合开发机制;“一个保障体系”即强化部门协作和组织保障。

3.(1)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发挥其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李克强总理指出供销合作社历史悠久,网点广布,新的历史条件下仍具有为农服务的深厚基础和独特优势。希望供销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农民生产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汪洋副总理出席了纪念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站在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把供销合作社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切实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领导,把供销合作社作为党和政府在农村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很好用起来。(2)2014年1月总社印发了《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以基层组织改造、转变联合社体制机制、完善组织体系建设、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合作金融业务六个方面为重点内容,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探索省及省以下办成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途径和方式,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的改革目标和任务。

(二)现实压力

第一,推动发展现代农业的步伐仍需进一步加快。 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中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现代农业发展进入快车道,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的作用更加凸显、任务更加繁重,步伐需进一步加快。

第二,资金投入与需求矛盾越来越突出。 新型合作示范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前几年保持了超过100%的平均增长速度,但从目前的经济和财政形势来看,未来保持这个增长速度是不现实的,同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步伐减缓和农村人口结构的变化,地方财政资金和农民“以劳代资”自筹资金的落实越来越困难,而与此相对应的却是新型合作示范项目任务越来越艰巨,所需投入越来越多。

第三,改革创新的客观要求越来越紧迫。 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和“三农”的全局,明确了供销合作社发展改革的方向和任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尽快完善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适应新形势,大胆改革创新,激发内在活力和内生动力,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任务。

(三)改革发展思路

1 )基本原则

遵循农业综合开发改革发展的总原则。 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是农业综合开发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始终坚持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顺应农业综合开发改革发展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可持续发展和提高我国农业市场竞争力,搞好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总体方案、路线图。

坚持农业综合开发改革发展的方向。 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要进一步明确定位,积极配合、坚持农业综合开发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在基本思路、规划布局、区域重点、项目安排、工作要求、保证措施等方面与地方项目保持政策的协调性和目标的一致性,同时,特别强调与其它农发项目的有效衔接、有机结合,实现相互配合、协调发展、共同提高。

服务总社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 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要站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全局,统筹谋划,主动作为,通过优化项目结构,突出扶持重点,打造精品工程,为供销合作社发展改革夯实基础、做出示范。

突出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的特点和优势。 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要结合自身特点,切实发挥供销合作社和农发系统两方面的优势,以调整投入结构和规范管理为抓手,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建设优良工程的基础上,发挥示范、服务作用,并积极开展各种试点,以试点促创新,以改革促发展,积极探索农业综合开发新路。

2 )基本思路

坚守一个功能定位。 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有机组成部分,特点明显、地位重要。其功能定位是: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坚持农业综合开发的基本任务,坚持农业综合开发改革发展的方向,协同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促进财政支农工作上新台阶;同时,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服务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增强为农服务能力,探索总结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提供示范、服务作用。坚守这一定位是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的生存之基、发展之钥。

构建两大体系。第一,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在其中大有可为,也应该大有作为。一是要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通过承包耕地的流转,实现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推进集中连片标准化生产。建成一批优质特色农产品高效种植、养殖基地项目;二是要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民的应得利益,三是要大力推进以农户家庭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促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前进步伐。 第二,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2014年国家农发办启动了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项目,这是为适应我国“三农”发展新形势,立足供销合作社职能和优势,量身打造的全新项目,对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试点省份和项目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按“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和“建设三大体系(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农业规模化服务体系;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为目标的有机肥和低残留农药供应体系;以无害化处理为方向的高标准农膜推广使用和残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完成一个改造(完成对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市场化改造,使之真正成为与农民紧密联结、服务“三农”的市场化运作的经济实体)、增强一种能力(增强为农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的原则,确保试点项目起好步、上稳路、开好头,并及时总结经为今后扩大试点提供实践和理论支撑。

坚持三个方向。 一是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在政策和财政资金上予以倾斜,并积极研究财政资金扶持额度与合作社注册资本和成员数量挂钩等有针对性的扶持方式。二是积极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按照逐步减少对竞争性领域扶持的要求,盘活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资金存量,进一步优化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结构,注重依托供销合作社传统产业和经营网点优势,加大对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的力度,配套建设恒温保鲜库、冷链物流设施等,全力构建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三是创新农业服务规模化模式。适应农村劳动力结构性变化,以破解农业副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农村劳动力不足等系列问题的视野,对基层合作社进行市场化改造,增强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主要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向大田,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完善“保姆式”、“菜单式”等服务模式,以服务规模化推动农业现代化,走出一条“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的新路子。

三、狠抓落实,努力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管理工作

(一)认真落实方针政策,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再好的政策,束之高阁也是废纸。既要认真学习国家农发办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全面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到位,又要按照总社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增加投入,完善增长机制

中央财政资金的快速增长是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取得显著成效的强有力保障,也是我们相当长一个时期内的重要任务和目标;同时。为实现财政资金稳定增加投入,更要依靠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以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取得国家农发办和地方财政(农发)机构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建立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另一方面,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完善“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资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创新扶持方式,通过财政补助、贷款贴息、先建后补等形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等投入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三)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规范管理涉及诸多方面,是永恒的话题。今天强调三点,一是强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项目“四制”和资金“三专”,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 强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严把项目选项关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是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重要阶段,是项目和资金管理中最基础的工作,也是最关键的环节。要按照总体规划前瞻化、项目库管理动态化、可研报告(项目申报书)编制科学化、项目实施计划编报规范化、初步设计或施工方案精细化的要求,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下面从操作层面着重强调两点。 第一, 完善评审机制,严把选项关。一是各省供销合作社要与农发机构共同制定初步评估方案。主要包括政策依据、评审标准、职责分工、聘请专家、组织工作等;二是要与农发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初步评估;三是统一初步评估标准;四是规范项目初选、入项目库、推荐上报等流程。 第二, 建好项目库,前期工作常态化。一是各省级供销合作社都应建立项目库,存入省级项目库的项目应至少具备三个条件:A、由县级初步审查合格,并联合上报的项目,B、应达到项目申报书或可研报告的深度,C、省级供销合作社和农发机构组织专家初步评估的结论为“可行”,D,省级供销合作社和农发机构出具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可靠性的证明。二是各级项目库要在前期准备工作常态化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有效衔接。

2. 严格执行“四制”、“三专”,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制”:“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竣工审计制”,“三专”:“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四制”中的工程监理制,容易被忽视,在实际工作中,应要求监理公司严格履行“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把五关”的基本职责,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资质准入关、资料审核关、施工前图纸技术交底关、技能熟练关、材料进场检验关。发现问题,随时纠正。真正把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建成示范工程,做到业主、工程施工单位、受益群众三满意。县级报账制是“三专”的核心。此项工作以财政(农发)机构为主,我们应主要从四个方面做好必要的配合协调工作: A、认真学习县级报账制办法。领会精神实质,加大宣传力度,并严格执行;B、明确报账的范围和程序,落实责任上传下达,规范运行;C、明晰报账要素,严格凭证要求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D、做好存档工作。

3. 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促进健康发展

近几年,国家农发办不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监督检查力度,2013年第四季度,国家农发办组织检查组,对2012年新型合作示范项目中的10个省份的11个项目进行了综合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滞留财政资金,县级报账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未实行招投标制,招投标和工程监理不规范,擅自调整项目计划,工程质量不高,存在尾工,管护不到位等。扣减总社2014年项目资金近400万元(总社领导高度重视,原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通报批评,今天利用这个机会提醒大家:要清醒地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长此以往,不仅影响到新型合作示范项目,而且会影响到整个供销系统的改革发展大局)。

要转变重分配轻监管、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切实把主要精力从分资金、定项目转移到加强监督检查上来,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强化对资金和项目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把检查关口前移,加大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和实施过程中检查力度。要转变检查方式,实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提高监督检查的实效。要将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有机结合,寓绩效评价于监督检查之中,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审计,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努力构筑全方位、多元化的监管体系。

(四)分工协作,配合共进

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是由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农发机构参与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这决定了必须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作。几乎在所有的场合,总社和国家农发办的领导都强调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重要性。今天在此再次与大家共勉,希望能按照“分工负责、配合协作,荣辱与共、共谋发展”的原则,建立完善自下而上、相互信任、主动沟通、运行通畅、规范高效的合作机制,携手并肩做好新型合作示范项目,促进供销社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不断上新台阶。并以此为纽带桥梁,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健全合作机制,共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五)强化基础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放在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对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工作的领导,努力打造一支与建设任务相适应,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扎实、锐意进取的干部队伍;要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管理系统,逐步建成涵盖项目布局、项目申报评审、项目监控、流程控制、运行动态管理、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等现代管理水平的信息化系统;要把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广泛利用报刊、媒体、网络,宣传新型合作示范项目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岁末年初应抓好的几项工作

1. 全力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工作。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项目共涉及6省(区),4个牵头单位,要按照总社和国家农发办联合下发的通知、实施计划批复,严密组织、精心实施,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2. 认真编制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十三五”规划。 各省要根据总社和国家农发办的改革发展思路和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专门力量,编制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十三五”规划。

3. 组织实施好 2014 年新型合作示范项目。 2014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批复较晚,要充分利用施工季节,科学合理安排进度,并在组织实施的同时,按县级报账制的要求及时组织报账。

4. 扎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要根据统一部署,采取自行组织、联合组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等形式,扎实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时向总社报送验收报告及分项目审计报告。

5. 加强监督检查。 要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总社下发的通知,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按时报送自查报告;要在完成验收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项目工程、整理档案资料,迎接总社组织的抽查和国家农发办组织的综合检查。

做好新阶段的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落实总社五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精神和王侠书记、天敬副主任对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的有关批示要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敢于担当,全面提升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工作水平,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