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部署开展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04.09.2014  12:2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深刻吸取江苏昆山“8.2”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工业园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9月2日,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党政办下发《关于迅速开展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随高新区管办发〔2014〕18号),从2014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通知》成立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地目标考核,推动责任落实。由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常务副主任刘涛担任组长,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姚红军,党工委委员、副主任黄钢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工商、安监、住建、消防、经贸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通知》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未经取得消防安全许可擅自营业和经责令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有关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违法消防法律法规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照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三停”,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二是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单位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报相关部门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火灾事故的,在追究单位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并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及其负责人责任。对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不力,连续发生因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分管领导责任。对应实施“三停”而未停,甚至放纵、包庇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火灾隐患的属地领导,要提请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三是实行“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且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以及因此而导致火灾事故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在项目核准、备案、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四是实行约谈警示制度。对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专项行动期间火灾事故多发的地区,逐级开展约谈警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地区,约谈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五是实行暗访暗查。对隐蔽性较强和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环节,组织开展暗访暗查,并对访查情况在主流媒体上进行公布。六是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作用,坚持举报查实奖励制度,借势发力,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